一、强化履职尽责,严禁责任下推。各级领导干部对工作不能只有安排,没有督导落实,要敢于上一线,敢于面对群众,敢于听取不同意见,严禁遇事推诿、相互扯皮。遇到任务时,不允许出现正职推副职、副职推科长、科长推科员、出了问题谁也不担责的现象,要避免小事拖成大事。县直有关部门不能只负责检查督导考核,不管具体干事;不能妄用“责任状”转移责任、发号施令,把职责范围内的事扔给基层,当“甩手掌柜”“翘脚老板”,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把该承担的责任担起来。
二、改进调查研究,严禁走马观花。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无计划、不带问题去调研,不能为走形式露脸面而下基层,不能只看“门面”“窗口”,不看“后院”“角落”。要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提倡不打招呼、不走安排路线的调研。调研必须有结果,要形成有情况、有思考分析、有指导价值的意见建议。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一般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被调研单位可由1名负责人陪同,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牵涉主要负责人精力。各级各部门选取准备调研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打造“盆景”,不能提前安排人员走场作秀、背诵说辞,不能汇报虚假成绩、提供虚假典型。
三、敢于拍板决策,严禁不置可否。各级领导干部参与议事决策会议,严禁没有态度、不置可否,要反映真实情况,不粉饰成绩、不掩盖问题,或赞成或反对要观点鲜明。县级领导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其他商议重要事项的会议上不能只说“同意”“无意见”,严禁以向领导汇报、与同级协商等方式将矛盾上交或搁置不理,严禁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真诚发表意见,敢于决策、敢于拍板。
四、校正政绩标准,严禁材料“美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杜绝“早上栽树下午就要乘凉”的急躁心理,不能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任务,不能在开会、发文后短期内就要求基层出成果、报经验。要尊重科学规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对基层需要长期规范提升的工作要有耐心,注重指导。涉及考核的部门单位严禁设置不切实际、不易操作的考核指标,严禁把材料质量作为考核打分的主要依据。要树立正确导向,科学设置考评指标,探索创新考评办法,注重看现场、看变化、看权威数据,通过看工作基础、努力程度评价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严禁在纸面上做文章、搞材料政绩,严禁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材料“美化”,不得把说的当成做的、把计划当成现实、把思路当作成果,要树立求实精神,真刀真枪抓落实,原原本本作汇报,基于实践总结经验。
五、提升服务质效,严禁“推绕拖”。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群众意识,不能见到来访群众绕道走、不见面,不能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敷衍群众、失信于民,不能把本部门应该接待的群众推到其他部门,让群众来回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务服务中心、O2O便民服务管理平台涉及到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理流程,逐步做到让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对没有明确政策规定或涉及多个部门的群众诉求,严禁拖着不办或置之不理,要及时推送到O2O便民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综合协调解决,对群众诉求及办理情况要全程留痕、可追踪可查询。
六、讲求项目效益,严禁注水包装。各级领导干部在选择确定项目时不能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搞政绩工程,严禁搞吸引眼球、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严禁为了迎接检查、调研等,突击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面子工程。要围绕群众需求和提高群众满意度,进行科学全面评估,确定有利于长远发展、持续发展、能增强地方综合实力的项目,切实把好项目质量效益关。要实实在在申报项目,严禁“注水包装”投资金额,严禁搞假协议、假合同。
七、切实精简会议,严禁以会代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严禁召开没有实质内容、没有经过调研、拿不出具体思路办法措施的会议,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领导和指导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认真清理会议,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对主题相近、内容相关或相似、出席对象相同或交叉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直接开到基层的会议不得重复召开。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不得要求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业务会议、专题会议应安排分管负责人或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确需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报县委办公室审核把关。要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
八、深入改进文风,严禁言之无物。各级领导干部在讲话时不得脱离实际、照本宣科,行文时不得长篇大论、空洞无物、照抄照搬、空话套话连篇,缺乏可执行的具体内容。要带头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行文要来源于基层调研和实际情况,突出针对性和个性化,力求简短精炼、直截了当,讲话力求符合实际、务实管用,有来自实践的思考和见解。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各类文件原则上采用条目式体例,突出主题,观点鲜明,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做到意尽文止,只写干货、不写虚话套话。
九、祛除漠然心态,严禁知情不报。各级领导干部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严禁该制止时不制止、该发声时不发声,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差不多先生”,搞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在考察谈话、干部推荐、民主评议等工作中,不能只讲优点、不提缺点、不加甄别地全打满分,更不能对了解到的问题冷漠旁观、听之任之、知情不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原则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自觉抵制庸俗哲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甘当能亮剑、会斗争的“啄木鸟先生”。
十、坚持马上就办,严禁有令不行。各级领导干部对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能搞选择性执行,合意的就落实,不合意的就拖着不办,严禁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举双手赞成,背后颇有微词甚至唱反调,严禁搞不推不动、推也不动的“软对抗”。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少表态少邀功,多行动多落实,有令必行、马上就办,有禁则止、坚决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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