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两会渐入佳境,又一位代表发声了!这次是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
齐鲁总裁两会提建议
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她提出了《支持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为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的建议。
在这份建议中,李燕开篇谈到: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产业支撑。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不少利好政策。
但与全球其他国家先进的医药制造行业相比,还存在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整体国际竞争力偏弱,与国际巨头差距悬殊。为加快我国医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针对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她建议:
“扶优扶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发展
医药产业是强大民族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其战略地位,并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创新、升级、发展。
其一:提高医药产业规划重视程度。以国家重大战略产业标准,优化升级《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加强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明确科学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更有力地支持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其二:组建医药产业创新“国家队”。建立相关机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集中国内药物创新优势企业力量资源,在不同主攻方向帮促和推动中国药物创新研发提速增效。支持民营支柱医药企业加大投入,作为“国家队”组成成员,参与国际医药产业的竞争。
其三:扶持重点骨干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实现制药产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扶强扶优民族制药骨干支柱企业。
建议借鉴韩国支持汽车产业的经验,有重点地进行“扶优扶强”,培育几家发展迅猛的大企业作支撑,特别是对于基础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广阔、自律、潜力大、可培育的优秀民族医药企业,进行资源倾斜、政策支持,使企业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药品和服务的同时,从市场得到足够的回报,为后续发展积聚力量。
加强顶层设计,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制度体系
医药制造业涉及监管和发展两个大的方向,涉及医改、医保等多项政策,涉及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支持民族医药行业创新升级发展,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健全体制机制。
所以,在政策导向上,应当形成优质产品、严谨规范的优秀企业能够得到丰厚市场回报的共识,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引导企业间有序竞争。
其一:设立国家药品政策委员会。统筹药品政策制定出台、审核把关,确保各部门相关政策之间的有机统一,相互衔接,步调一致,相向而行,避免政策不“兼容”,确保医药相关政策的连续性、落地执行性,支撑产业健康发展,市场有序竞争。
其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药品价格形成和评价机制,确保“招标政策规范化”,做到不变形、不走样。
建议政府综合考虑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各阶段的投入和成本,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药品价格形成和评价机制,从根本上改变“最低价”中标的现象,从导向上鼓励制药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更好地保护支柱企业高质量生产和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坚持创新药与仿制药并重
不管创新药还是仿制药,在价值确定上,不惟“身份论”,重视其临床价值,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其一:建议加速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与进口药品同等对待,相关政策快速落地执行。加快推进实施优质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出口的产品)在招标时与原研品同组竞价;将优质仿制药与通过国家谈判的药品一同纳入医保目录;特事特办,简化优质仿制药挂网和招标手续;允许优质仿制药优质优价,并以此作为医保支付基准。
其二:建议加强药品专利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药物的真正创新。随着医药产业逐步转向药品创新市场驱动,“创新药”已成为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词。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但质量不高。
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修订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加强了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处理措施。
建议将部门规章上升法律层级,促进国家立法。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在修订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时,考虑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惩戒制度。
建议专利审批部门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以及专利授权后续的复审无效程序中,对于公众提出的专利真实性的质疑予以高度重视,允许第三方权威机构参与评定,真正实现高质量的专利获得授权。
加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落地实施
正在推进中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明确了生产企业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责任。该制度的有效落地和执行,需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共同参与。
鉴于我国地域广大,地区、城乡条件差异较大,目前试点过程中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为此,建议:
其一: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出台相关政策,推动药品生命周期软硬件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特别是药师队伍建设,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立法进程,在法律框架内明确药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同时将药师列为紧缺专业人才,纳入国家整体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规划,提高其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合理用药,控制、减少临床用药风险。
其二: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贮存、运输、供应保障能力,将其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和督查考核范畴。
其三:准确实施保护和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风险信号,政府部门应本着科学的态度区分责任归属、性质以及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对故意、屡犯、知情不报、不主动采取措施的责任主体加大惩戒力度。
齐鲁总裁的这份建议,从制度设计到政策落地、从产业结构到务实创新,用四个视角,将其问题和盘托出,并将解决办法逐一呈现。这不失为一份有高度、有深度的建议。
同时,为行业发声,将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建议提出,体现了一个代表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