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你,这8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水产制品、蔬菜制品和冷冻饮品等6类食品4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饼干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11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水产制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制品157批次,冷冻饮品4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情况

(一)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宝山一二八纪念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巧克力味威化卷饼干(原产国:印度尼西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5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2倍。初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家乐福自营〔经营者为家乐福(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家乐福(网站)销售的标称中林森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委托伊春市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和扁桃仁,霉菌检出值均为5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5 CFU/g)均高出1.0倍。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人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式蛋糕(浓情巧克力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1×104CFU/g、3.9×104CFU/g、1.7×104CFU/g、2.0×104CFU/g、1.9×104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天猫abd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巧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广东巧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隆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娘冰榴莲,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4×104CFU/g、5.3×102CFU/g、1.3×104CFU/g、4.8×103CFU/g、2.7×104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宁新苑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西灵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台湾可欣食品行制造的河马莉特脆薯条(烧烤味,原产地:台湾),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3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32.0%。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分装的美味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6.68μ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4.0μg/kg)高出67.0%。初检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1号店中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秦皇岛中道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秦皇岛市金海马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68.4μ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4.0μg/kg)高出16.1倍。初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上海、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二、霉菌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25 CFU/g。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一个糕点样品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四、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鱼类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头晕、乏力、肝实质病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