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亚非
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 有效缓解我国长期照护压力的提案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剧,我国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数量不断攀升,2017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2.41亿,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长期受疾病折磨,但由于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在逐步弱化,一般家庭难以应付长期照护的压力,因此这部分老年人群特别需要政府救助和社会关爱。不仅如此,老年人易患慢性病,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超过7成患有慢性病。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慢性病的高负担期,具有“患病人数多、医疗成本高、患病时间长、服务需求大”的特点,慢性病在疾病负担中所占比重达到70%,是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若不能及时有效控制将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护理资金来源的最重要制度保障,世界各国很早就开始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来解决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产生护理服务费补偿的问题。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将长期护理保险设立为独立险种的国家,1994年立法确定长护险制度,1996年开始待遇支付,长护险作为一项全民保险,已经成为德国社会保险的第五支柱。日本于2000年正式实施《护理保险法》,是典型的社会强制保险模式,资金来源于保费和税收,由中央政府、地方两级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贫困个人免缴。英国的老年医疗护理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同时政府福利也负责贫困家庭的生活护理部分。在政府负担部分,英国采取由中央向地方拨付专项资金、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老年照护项目的做法。北欧国家采用福利制,即政府筹集税收,直接向全体国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这其中也包括长期护理服务。美国大力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目前已占美国人寿保险市场30%的份额。以色列于1986年通过《长期护理保险法案》,开创了社会性保险立法的先河。各国长期护理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人照护问题,也极大促进了护理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人社部于2016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提出在上海市、山东青岛、江苏南通等15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从试点成效来看,确实缓解了部分老人长期照护的压力,但由于受到筹资困难、护理人员短缺、费用高等因素制约,使得试点成效与预期仍有一定差距。我认为这与试点范围不广、补贴力度不大等原因有关以外,根本原因是我国还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尽快将长护险纳入社会保险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长期护理险的发展离不开相应立法的保护,建议尽快将长护险纳入社会保险法,从顶层设计上确定长期护理险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基本保险之外的第六个社保险种,并明确对长护险的参保人群和缴费方式、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以及不同失能程度享受服务的等级等的标准。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共同出资的筹资机制,其中,保险缴费应该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可参照国外经验,由雇主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承担。与此同时,由于长期照护费用对于老人及其家庭来说,费用较高,自费部分对于多数老人的压力不小。政府应加大补贴力度,降低老人自费部分,让更多有需要的老人可以享受到有质量的长护险服务。
2. 借助商业保险,建立长护险灵活的筹资方式
目前,我国试点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的缴费是单独费率,专设账户,且长护险基金主要由居民医保划拨,筹资方式相对单一。虽然各地也在尝试从福彩中小额划拨及社会募集等多种方式,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很难保持长护险健康持续发展。为解决长期护理的筹资和供给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建立以社保为主、商保为辅的长护险保险体系。可适时出台商业护理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调动更多市场资源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障和长护险体系的建设中来。商业保险行业要发挥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推动产品及服务形态创新,通过养老产业投资等渠道来帮助缓解长护险筹资不足的问题。
3. 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护理服务人员短缺问题
我国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医护人员队伍,基本上由老年科医生、护士、养老护理人员、康复师、心理师、义工及社工组成。其中养老护理人员的人才缺口最大。我国有4000多万失能及半失能老人,即使按每4名失能老人配备一名养老护理员的标准,也需要1000万名养老护理员。但截至2017年3月,我国注册的养老护理员仅50万人。
要解决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尽快完善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制定统一的考核规范,保障养老护理人员团队的整体素质;其次,应该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医护人才培养力度,并逐步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工资性收入,鼓励多劳多得;最后,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氛围,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认同感。
4. 加大政策倾斜,鼓励长期护理险与居家养老结合
居家养老是我国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占比高达90% ,居家护理服务需求旺盛,而我国政策补贴倾向于机构养老。从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居家护理可以使失能半失能老人在家中享受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减轻家属的护理负担。长期护理险也将为居家护理服务的推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建议政府鼓励长期护理险与居家养老机构合作,从补贴力度、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整理 张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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