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文明办启动了“鲜花祭故人 文明过清明”主题活动。此次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爱国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文明游园、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实施“三大战略”,打造“三大产业”,推进“五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为目的。以倡导健康过清明、节俭过清明、绿色过清明、平安过清明为主题。
凡在县殡仪馆和县城老公墓区祭祀的居民,4月2日前,可把身份证照片(正面照)以信息或微信的方式发至县民政局,每发一张身份证照片即可预定3支鲜花,清明节当日到祭祀现场凭身份证免费领取。县民政局还将为没有预定鲜花的居民准备鲜花若干,居民可凭身份证到祭祀现场免费领取,每个身份证限领3支,发完为止。
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2018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树立现代文明祭扫新风,保障清明节祭扫活动文明、绿色、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强安全祭扫思想意识。广大群众要根据人流、车流信息,尽量低碳出行、错峰祭扫,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严禁携带烟花、鞭炮进入公墓区;严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焚烧祭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
二、倡导文明绿色祭扫。倡导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社区公祭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方式转移到精神传承的纪念方式。
三、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引导文明祭扫新风气;要带头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或不保留骨灰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葬法,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四、加强祭扫活动安全保障。文明办、民政、公安、交警、消防、城管、市监、安监、供销社、环保、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为群众祭扫活动提供安全和服务保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活动,严厉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五、开展鲜花免费发放活动。
(一)凡在县殡仪馆和县城老公墓区祭祀的居民,4月2日前,可把身份证照片(正面照)以信息或微信的方式发至县民政局,每发一张身份证照片即可预定3支鲜花,清明节当日到祭祀现场凭身份证免费领取。
(二)县民政局还将为没有预定鲜花的居民准备鲜花若干,居民可凭身份证到祭祀现场免费领取,每个身份证限领3支,发完为止。联系方式: 13576758780(手机),18079773089(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