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
对于近日微信所传播的关于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有关消息“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就永远办不了了,将退出历史舞台,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还有老人不少政策,大家伙互相转告,这个文件是全国的”、“如果你身边有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0元”等并没有确切依据,经东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实系谣言。
以下是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说明:
一、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未满14周岁,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治区户籍公民,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超过14周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二、截止2015年12月31日,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
三、从2016年1月1日起,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自治区户籍公民,自治区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以后又生育的,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之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退还。
四、家庭奖励扶助
1、项目人群:按国家《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的项目人群界定确认。
条件:(1)对本人及配偶为农业家庭户口或界定为农业家庭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5)半边户也纳入奖励扶助范围内(半边户双女户除外)
2、兑现标准:每人每年奖励960元,直到亡故为止。
政策咨询,请到所辖镇、街道办事处咨询。
请大家不要相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制造谣言。
东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