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方法执法

来源: 中国兽医食品卫生/caav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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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规定:现场快检结果呈阳性的,被抽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暂停销售相关产品。被抽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对快检结果无异议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置;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应当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