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学校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即将全面铺开,如何组织引导把这项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民生事务做好做实?2018年入学计生信息核验分类有什么变化?当务之急是理顺核验工作流程,并就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形进行梳理与分析,明确处理步骤和具体方法。 街道计生职能部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该项工作: 1、广泛宣传,引导区域内群众主动前往社区计生办进行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夯实计生信息核验基础 申请小一入学的学龄儿童的家长务必尽早到深圳市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婚育资料,社区计生人员核实并留存资料复印件,将申请对象婚育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经申请对象现场核对签字确认,随后须将此类信息导入“织网工程”数据库。 2、突出重点,社区计生人员应认真进行申请对象子女是否属“独生子女”身份的甄别 (1)属深圳户籍且有独生子女证的群众,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社区工作站采集信息时及时录入独生子女证号及发证时间。 (2)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证件丢失的,以及在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的群众,前往社区录入信息时,社区务必谨慎核实该类家庭是否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该类家庭若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况属实,社区计生人员应在《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内标示该拟入学儿童系独生子女的身份,并在系统内录入统一证号及发证时间。(提示:社区计生人员录入的此类“独生子女证号”仅能作为入学信息比对时的依据,不得作其它用途)。 (3)非深户籍(包括港、澳户籍的学龄儿童)的群众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如户籍地已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社区计生人员可告知群众在其户籍地办理学龄儿童属独生子女的《证明》。此类群众在所属批次计生信息比对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计生相关资料及学龄儿童属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前往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复核。街道计生人员受理群众申请并对相关资料核实确认后,须在《深圳市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将该类对象人工调整至入学加分类别。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群众,其子女不能纳入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系列,应按政策内或全面两孩政策的加分办法对待。 (5)户籍人口子女虽已办理了二孩生育登记,且已怀孕二胎,但在截至计生与入学信息比对前,其生育二孩行为尚未发生的,按照《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该类群众的第一孩仍然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3、热情耐心,扎实做好复核处理 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接到申请对象复核要求后,应认真核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自动核验结果和所提供资料一致的,应当面告知申请人;对自动核验结果和所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可根据调查认定的情形直接调整核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