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2018年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主题为:“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本次主题,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相关职责,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的社会危害,为建设健康中国而共同努力。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发病和死亡数在甲乙类传染病中排第二位,是我国预防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世界卫生大会在2014年5月通过的世卫组织“终结结核病战略”为各国提供了蓝图,以便通过减少结核病死亡人数、降低结核病发病率以及消除灾难性费用来遏制结核病流行。
广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近年来,我市结核病每年报告发病率呈缓慢下降趋势,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面临着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三大挑战,我市结核病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仍需进一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2018年广州市、区财政预计将投入3000万元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相比2017年增幅达120%。增加经费主要用于加强结核病发现力度,加大对涂阳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的筛查,防止结核病进一步传播。“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的发病和传播。
3月24-25日,广州市及各区将围绕 “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主题,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结核病防治系列活动,广泛深入向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提升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关注、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社会危害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各界力量防治、抗击结核病,共建共享健康广州。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一)结核病又叫“痨病”,由结核杆菌引起,主要侵害人体肺部,发生肺结核。
(二)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第2位。
(三)得了肺结核如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彻底,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引起呼吸衰竭和死亡,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一)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
(二)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三)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去检查排除。
(四)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一)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如果这些症状持续2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医院看病。
(二)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
(三)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县(区、旗)、地市、省(区、市)等区域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一)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二)肺结核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三)肺结核病人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四)居家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
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五)肺结核可防可治。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
(一)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耐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24个月。
(二)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三)肺结核病人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病人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
供稿|委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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