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初审
如您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合我市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范围(详见下表),请您将病历资料等申报资料交给您单位的医保经办人员,参保单位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职工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办理。
申报时间
市级参保单位于2018年4、5、7、10月(每周三除外)递交申报资料。
区县参保单位递交申报资料时间,请咨询参保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申报资料
需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资料);
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需填写
个人填写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粘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单位填写
《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西安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温馨提示
慢性病审核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
请递交申报资料的参保个人将所需病历资料及时备份留存。
下载职工慢性病资格申报相关表格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上角搜索栏输入“职工慢性病资格申报相关表格”,或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查询下载。
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补助初次资格认定递交申报资料时间、所需资料等相关事宜,请咨询参保所在社区或社区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表格下载点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