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界的补贴大战是不是恶性竞争,是否合法?

来源: 紫诚医药并购信息/zc13938703155

前几日在某生活服务平台做广告需要开增值税发票,对方给我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我很头蒙,哪一部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我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从来没有听说过,营业执照提供了,没有税务登记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不行,我反复解释三证合一后没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了,他要得理直气壮,我只有去税务局咨询了,咨询人员告诉我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就可以了。没有办法我只有以他举报他偷漏税。接触了几个互联网公司,都这样,他们认为对的就是对的,不去研究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一毛钱销售萝卜,每一种产品和服务都是有成本的,低于成本价就是不正当竞争,低于成本价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市场是大家的,不是你有钱烧就是你家的,很多人烧不起钱,你砸钱补贴把他们排除在外了,剥夺了别人开发市场的权利。前几年我们和西方国家有一个反倾销调查,西方回家认为我们的价格过低损害了他们的相关产业,有政府补贴在里面,从而禁止我们的产品在他们的市场销售。但是现在为什么这样的现象越演愈烈呢?看了几个回答也认为没有问题,习惯成自然了,大家都觉得正常了。

第一互联网是新兴行业,他们的服务成本价格不好界定,但是无论何时界定烧钱似的补贴妨碍了市场公平。第二没有人去举报,很多互联网经营者他们对法律法规不熟,当然了有时候是自己没法去举报,因为他自己也想那么干,还认为我钱没有别人多做不过别人正常;第三大家都这么干,习惯成自然了,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我有钱我就是老大,有钱也不能剥夺其他人开发市场的权利,市场是大家的,不是少部分人的。对于这样砸钱似的补贴行为应该给予制止和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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