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27日),佛山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公示了2018年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指导目录,要求在公示期(2018年4月27日至5月6日)内反馈意见。
佛山专区是在省平台上采购的一个项目,由佛山市人社局主导,采取“省市共建”的方式。由省平台提供数据及技术支持,目录由其初选、佛山市医学会评审、佛山市医保最终确定,交易在省平台。
关于药品采购目录的遴选要求和原则,今年3月8日,佛山市人社局就发布公告,针对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中提到,优先选择符合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及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并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
同时,要求药品采购目录应当包括2017年度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采购金额排名前80%以内且覆盖医疗机构数量多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除外;包括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以及市场供应短缺药品;
药品采购目录应明确每一种药品的通用名、剂型和规格,剂型规格原则上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的药品剂型规格保持一致;
据悉,佛山采购目录遴选原则是,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求,因特殊诊疗需求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目录上药品的质量层次参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划分为四个层次。
根据以上遴选原则和要求,对佛山市2017年度药品采购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2017年度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金额为56.81亿元,涉及五千条药品目录(具体到质量层次、剂型、规格),此次公示目录最终遴选出2390个药品。
在已采购的药品目录中,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基础输液、急抢救药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和管制药品等特殊用药目录最终遴选出共计2101个药品。
目录中第一层次药品有10个品规,第二层药品涉及41个品规。
第一层次(10个品规)
序号 目录名称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目录类型 100 艾瑞昔布-口服普通片剂-0.1g 艾瑞昔布 口服普通片剂 0.1g 第一层次 1041 利伐沙班-口服普通片剂-10mg 利伐沙班 口服普通片剂 10mg 第一层次 1042 利伐沙班-口服普通片剂-15mg 利伐沙班 口服普通片剂 15mg 第一层次 1367 帕瑞昔布-注射用无菌粉末-40mg 帕瑞昔布 注射用无菌粉末 40mg 第一层次 1491 普瑞巴林-胶囊剂-75mg 普瑞巴林 胶囊剂 75mg 第一层次 1613 瑞舒伐他汀-片剂-10mg 瑞舒伐他汀钙 片剂 10mg 第一层次 1633 沙格列汀-口服普通片剂-5mg 沙格列汀 口服普通片剂 5mg 第一层次 1655 尖吻蝮蛇血凝酶-注射用无菌粉末-1单位 蛇毒血凝酶 注射用无菌粉末 1单位 第一层次 1942 维格列汀-口服普通片剂-50mg 维格列汀 口服普通片剂 50mg 第一层次 2294 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用无菌粉末-12.5mg 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注射用无菌粉末 12.5mg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41个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