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日 | 劝阻违法吸烟36计——态度篇

来源: 长春e健康/jkcc12320


世界无烟日

违 法 吸 烟
人 人 劝 阻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劝阻室内吸烟,
不主动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珍爱生命,远离烟草。吸烟不仅仅危害人体健康,还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针对吸烟者进行劝阻,非常有必要性,同时也是一种科学理念和健康意识的传播。今天,推出违法吸烟劝阻36计——态度篇。

第五计
 目标明确
劝阻违法吸烟的目的,是劝阻吸烟者遵守无烟法规,熄灭手中燃烧的卷烟,或者走出室外,到指定的吸烟区吸烟。达到目标,才算劝阻成功。

第六计
态度坚定
劝阻吸烟要有自信、有勇气,因其旨在改变一种不良习俗。您是在做好事,不仅为自己,而且为了包括吸烟者在内的现场所有人。因此表达劝阻意愿时,语气可以温和,态度必须坚定;表达方式可以委婉,表达意愿必须明确。

第七计
知行合一
要劝阻吸烟者,自己首先要了解吸烟和二手烟危害。了解得越透彻,劝阻得越有力。须知,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因吸烟而早亡的人,都是国家、家庭、个人的悲剧。知,方能行;行,践行知。能不懈地劝阻,便是知行合一。同时,如果场所内烟雾缭绕,受到最大健康危害的其实是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因此,知烟害、敢劝阻,不仅是保护公众,更是关爱自身。

第八计
知病劝人

有效劝阻的基础是尊重和理解。 吸烟成瘾是一种病——尼古丁成瘾性的慢性疾病。烟瘾愈大,疾患愈深。若有人在禁烟场所没能控制自己,未必是他/她蓄意违法,多半是烟瘾难控,需要知病解心、知病劝人,即以对病者的同情心提醒、引导、劝阻,而不是一味斥责。

第九计
将心传爱
“劝阻”是传递爱心的过程。“依法控烟,爱在身边”。有此爱心 , 劝 阻 时 要 表 达 真 诚 、 友 善 的“爱”。我要劝阻您,不是嫌弃您;我要劝阻您,因为我爱您。无须怒目而视,却要坦诚相待。


第十计
双赢互利
公共场所劝阻吸烟,是双赢: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吸烟者减少了吸烟,也尊重了他人,或许这一次劝阻将成为吸烟者告别烟草的契机。双赢,互利,何乐而不为,又何为而不乐?


长按识别二维码

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电话:0431-84692117

邮箱:ccwjwx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