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医疗保险外转院
办理及报销流程
结合我县医疗保险实行葫芦岛市市级统筹后的实际情况,按照市级的相关规定,我县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及报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转诊转院到以下6家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沈阳盛京医院)、沈阳陆军总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在出院时可持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县医院科室主任开具转诊单
2、 转诊单由县医院主管院长签字
3、 持转诊单到县医院医保科审批。
4、 持转诊单及医保卡(在银行激活后的新卡)到绥中县医保局结算一股(城镇职工)、结算二股(城镇居民)办理审批。
5、 持转诊单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
6、 出院后在所住的定点医院直接办理报销结算。
(二) 转诊到省内以上6家医院之外医院,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县医院科室主任开具转诊单
2、 转诊单由县医院主管院长签字。
3、 持转诊单到县医院医保科审批。
4、 到所转的定点医院就医。
5、 出院后持转诊单、住院病志复印件、诊断书、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收据原件到绥中县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
北京、天津、上海的定点医院就医(只可以转到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及以上专科定点医院)。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县医院科室主任开具转诊单
2、 转诊单由县医院主管院长签字
3、 持转诊单到县医院医保科审批
4、 持转诊单及医保卡(在银行激活后的新卡)到绥中县医保局结算一股(城镇职工)、结算二股(城镇居民)办理审批。
5、 持转诊单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
6、 出院后在所住的定点医院直接办理报销结算。
(如所住的定点医院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即时结算的,需持相关资料回绥中县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
绥中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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