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撤销

来源: 医药供应链联盟/cmsu168

5月24日,韶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仁化县长江镇金康九龄堂大药房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撤销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许可证号:粤DB7513005证书编号:C-GD-15-SG-2328注册地址:仁化县长江镇棉市门店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李陶红质量负责人:李艳娟

仁化县长江镇金康九龄堂大药房

2018年4月18日、4月24日、4月28日,仁化县长江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负责审方的执业药师不在职、不在岗。该企业未能坚持诚实守信,存在虚假欺骗行为。

2018年5月22日

严重失信

2

许可证号:粤DB7514279证书编号:C-GD-16-SG-3091注册地址:南雄市油山镇油山墟法宝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刘新英 质量负责人: 刘新英

南雄市油山镇平心药房

2018年5月3日,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1、该企业未制定质量管理文件;2、未按规定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3、质量管理人员未对所采购药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4、未建立温湿度监测记录;5、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等。

2018年5月22日

严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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