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

来源: 章贡医保/zgqybj

章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

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步骤?

答:20182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3、我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答: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或有人支持、纵容。所以我区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4、如何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答: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我们坚信,在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我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5、我区重点打击的19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形是哪些?

答:(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骚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危害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19)以劳务输出为名,对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领域进行敲诈勒索,扰乱秩序的黑恶势力。


6我区有哪些举报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的方式和途径?

答:(1)信件举报: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将线索举报至区扫黑办(章贡区钨都大道市民中心C区四楼)、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扫黑办(章贡区阳明路28号章贡分局办公大楼304)、章贡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东一楼信访接待室);

(2)电话举报: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区扫黑办0797-8236110;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扫黑办0797-8303306;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0797-8199211,12388;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0797-7199673);

(3)现场举报:直接到区扫黑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扫黑办、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当面举报;

(4)邮件举报:发邮件至:zgq_zfwzfjds@ganzhou.gov.cn(区扫黑办)、zgq_jwxfs@ganzhou.gov.cn(区纪委监委)、zgq_jcy@ganzhou.gov.cn(区检察院);

(5)微信栏目举报:在“章贡政法”“章贡公安”“章贡区人民法院”“章贡检察”“章贡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中设立的举报专栏进行举报。


7、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突出问题有无奖励?

答:对于举报人以各种方式提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并经过认定的,由区扫黑办领导小组会商研究后,按照所举报的犯罪严重程度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于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幅度内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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