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在行动丨“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完成进度喜人!

来源: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SCWSJSJD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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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次的工作汇总已经有一段时间

近来的“双随机”抽检工作开展的咋样了?

还别说,近来的“双随机”抽检工作进度喜人

不少地方都传出来捷报

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市



圆满完成上半年“双随机”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根据2018年国家信息系统上半年“双随机”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任务安排,市支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圆满完成了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本次“双随机”的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共抽检12户供水单位,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3户,农村集中式供水3户,二次供水6户。卫生监督员对该12户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卫生管理、水源卫生防护、涉水产品索证、消毒设施配备运转、水质检测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各供水单位的总体卫生状况良好,使用的涉水产品均有卫生许可批件,供管水人员均持有健康合格证。并按要求现场对该12户供水单位管网末梢水的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嗅和味等6项指标进行了快检,检测指标均合格。


2018年上半年“双随机”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完成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下一步,市支队还将继续抓好生活饮用水常规监管工作,为顺利完成下半年国家系统“双随机”抽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泸州市



完成上半年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和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的相关要求,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各区县大队召开了我市学校卫生“双随机”抽检工作培训会,对我市今年的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支队于5月8日开始,对上半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随机抽中的5家学校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了学校在学校卫生工作方面的“三落实一纳入”情况,即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落实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以及学校是否纳入监督协管服务等情况。重点检查了学校是否建立了学校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完整的学校卫生档案,是否建立了学校卫生应急预案;检查了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等内容,对学校内的卫生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



眉山市



完成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检专项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精神,眉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医疗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工作要求,开展了对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一家民营医院放射诊疗活动、两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检查,规范填写各类检查表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作了现场笔录,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一家乡镇卫生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



芦山县



完成学校卫生双随机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2018年上半年国抽双随机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学校卫生双随机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到位,2018年5月18日,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开展了对国抽双随机的学校:芦山县七一仁加学校、芦山县升隆乡中心小学校进行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卫生落实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中1所学校教学环境的照明不符合卫生要求,给与警告的当场处罚。同时县疾控中心已在开展学校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黑板、微小气候、噪声、学校饮用水的检测工作,确保我县学校国抽双随机工作全面完成。


乐至县



完成上半年“双随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乐卫计局发〔2018〕79号)文件精神,乐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制订了具体监督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15-17日,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国抽15个公共场所单位(实际监督12所,未开展3家,其中2个停止营业,1个游泳场未到营业季)进行了“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对卫生管理、信息公示、禁烟、用品用具卫生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乐至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场所环境、用品用具等进行了现场取样。抽查结果显示,12家单位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台账健全,信息公示全覆盖,各经营单位公示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结果;室内禁止吸烟;清洗、消毒、保洁等卫生措施落实,公共用品、用具做到定期消毒。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卫生制度未悬挂在醒目位置;二是禁烟标识未张贴在显眼位置;三是皮肤病顾客专用工具箱标识陈旧脱落;四是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卫生知识抽问中,回答不准确。


本次抽检共出动卫生执法车辆3台次,出动监督员15人次,卫生监督协管10人次,出动监测人员15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通过监督监测,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律行为,增强了公共场所卫生负责人安全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下阶段,乐至大队将依法对“双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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