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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解决当前我省深化医改面临最突出、最根本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今天(5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亓军,解读《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于记者问到的“省财政在支持医改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的问题,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透露: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财政部门坚持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投入,多方筹集资金;兼顾供需,保障重点领域;明确责任,分级负担投入;转变机制,提高投入效率的基本原则,始终把支持民生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给予优先保障。
据初步统计,2017年全省医疗卫生方面支出达到774亿元,“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7%,其中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支出占比达到78%。为确保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省财政本着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投入政策和财政保障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医改工作。
一是支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结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推进情况,我省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分类补助,对困难地区予以重点支持。2017年省财政投入32.48亿元。
二是支持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补偿责任,支持建立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多渠道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2017年省财政仅改革性投入达5.63亿元。
三是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2017年我省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2017年省财政统筹投入161.21亿元。
四是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先后支持开展了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医药师承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精神科医师免费培养等卫生人才培养项目。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围绕《意见》中提出的下一步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落实好政府投入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继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居民基本医保等投入力度,支持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等医改重点任务。2018年,我省已确定将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55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已预拨2018年医改重点补助资金194亿元。
二是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强医改资金追踪问效,加大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改革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政府投入效益。
三是结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研究完善省以下医疗卫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促进各地全面落实分级保障责任。
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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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摄影:郝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