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甘卫审计函﹝2018﹞241号关于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问题治理暨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为推动全省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促进健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转变,实施好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甘卫发〔2018〕14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卫发〔2018〕166号)要求,定于5月下旬对全省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及治理情况、市县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全面督促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着力解决全省健康扶贫领域“四个不足”、责任履行、精准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导内容
(一)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自查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业务职责,对照《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1),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情况,梳理在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制定可操作、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方案,对标治理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靠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
(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情况。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动员会及省政府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出台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1.各地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及安排部署情况;
2.各地制定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相关配套文件情况;
3.各地党委政府建立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相关部门协调议事机制情况;
4.各地全面落实调整完善后的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免收押金、不设起付线、“一站式”结报等惠民政策情况。
5.“组团式”健康帮扶行动开展及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配备情况;
6.“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7.市县卫生计生、人社、民政部门落实健康扶贫干部包抓责任制度情况,市级部门负责包抓到乡,县级部门包抓到村,村包抓到户到人的制度落实情况;
8.基层健康专干配备到位率及“五帮两核”业务培训情况;
9.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部门开展“五项监督”情况;
10.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情况。
三、督导范围
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包抓的27个县(市、区),具体名单(带*的为深度贫困县)如下:东乡县*、积石山县*、永靖县*、合作市*、玛曲县*、卓尼县*、宕昌县*、礼县*、康县、麦积区*、甘谷县、武山县、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庄浪县*、崇信县、华池县、镇原县*、合水县、靖远县*、景泰县、古浪县*、凉州区、甘州区、高台县、皋兰县。
四、督导方式
组成10个督导组,组长由委领导担任,成员从12项重点业务工作包保人员和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中抽调(见附件2)。督导组直接到包抓县(市、区)开展工作,采取政策宣讲、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入户随访、评议打分等方式进行。对包抓县(市、区)督导结束后,如发现存在市州相关政策未落实导致县级无法开展工作的,可在市州召开反馈会,督促市级加快相关政策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1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相关支持。
(二)各督导组要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
(三)各督导组要在督导期间组织当地党委政府和各业务部门有关负责人、健康专干等人员,开展《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培训工作。
(四)27个市县包抓干部要认真对照健康先锋行动《干部包抓政策落实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准确查找各地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对所包地区健康扶贫工作开展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填写《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包抓干部工作考核表》(见附件3)。
(五)督导结束后,各组对督导地区健康先锋行动组织实施情况和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问题治理情况认真进行研究评议,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当地党委政府整改落实。
(六)各督导组自行安排日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督导工作。6月5日前将督导报告和《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包抓干部工作考核表》交审计督导处汇总。
(七)督导期间,各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甘肃省差旅费管理办法。
附件:1、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及牵头处室分工.doc
2、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暨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督导分组.doc
3、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干部包抓工作任务考核表.xls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健康扶贫领域作风重点整治问题清单
及牵头处室分工
1.对党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重视不够,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安排部署或落实。(委健康扶贫处牵头)
2.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健康扶贫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力度不大,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用常规工作普惠政策代替健康扶贫特惠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委健康扶贫处牵头)
3.调研督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督查的问题反复出现,没有改观,实质问题久拖不决。各种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观花”,严重影响基层工作秩序。(审计督导处牵头)
4.对健康扶贫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虚假脱贫,或对验收不严格细致,对考评不较真碰硬。业务主管部门单项验收不严不实或脱贫验收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委健康扶贫处牵头)
5.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政策掌握不透,或存在“挂名走读”问题。驻村干部掌握政策不清、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委健康扶贫处牵头)
6.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政策落实不力,收取贫困患者入院押金。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不够,贫困地区发生“大处方、大检查”、不合理住院、重复住院等过度医疗行为。(体改三处、医政处牵头)
7.“一人一策”工作落实打折扣,工作安排不细致,帮扶措施制定针对性、个性化不足,不贴合实际。医生团队工作走形式,没有做到入户、见人、定策,“送医上门、送人就医”落实不到位。(医政处、基层卫生与流动人口管理处牵头)
8.“组团式”健康扶贫、对口支援等效果不明显,下派人员与基层需求存在脱节,下派时间与基层需求存在矛盾,人员和专业更迭频繁,需要人员下不来,下来人员帮不上,专业帮扶刚见成效,人员和专业又变换,没能充分发挥作用。(人事处、科教处牵头)
9.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和数据,把关不严、时间滞后、质量不高。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摸底不精准。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病人数不及时,核实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不准确。(规划处、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处牵头)
10.健康扶贫行动“三个一批”落实不到位,未达到对省定50种重大疾病进行集中救治,对慢病患者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管理率达95%以上规定,分类施策不精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医政处、疾控处、基层卫生与流动人口管理处牵头)
1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求助3000元兜底保障政策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结报滞后。(委健康扶贫处、体改一处、体改三处牵头)
12.健康扶贫相关台账建立不及时、不准确,动态管理不主动、不到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报销、报销滞后(委健康扶贫处、体改一处、体改三处牵头)
13.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宣传、入户宣传和新闻宣传合力,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于90%。对苗头性、倾向性舆情信息掌握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宣传与健康促进处、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处牵头)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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