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就业、就学、就医救助等帮扶措施,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下城区精卫办积极推进对在册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政策的落实,于2018年5月21日,对东新在管的精神疾病患者发放了第一本下城区免费治疗证。
该患者为诊断明确的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018年区免费服药政策实施后,该患者成为了该政策受惠的第一位患者,减轻了其服药的经济负担。
享受免费服药政策有哪些要求呢?
1、患者需具备的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册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持有
残疾证),凡是在我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签约并就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的,可享受免费服药政策。
2、药费减免要求
享受医保待遇的患者,在医保结算后再给予减免个
人自负部分,无医保待遇的困难人群,直接给予减免药品费用。最高报销不超过5000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可与所在社区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