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孕前优生项目的背景
我国出生缺陷发生形势严峻,数量庞大,出生人口素质令人担忧。据调查,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每年出生缺陷儿总数达到80—120万,约占当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出生缺陷已成为我国婴儿死亡和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家庭幸福。
生育健康聪明的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共同期盼。为此,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优生项目,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计划怀孕夫妇获得优生科学知识和孕前健康检查,帮助计划怀孕夫妇提高孕育质量,满足群众实现生育健康孩子的愿望。
为什么要重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答:通常受孕的第3~8周是胚胎细胞最易致畸的时期,一般孕妇发觉自己怀孕到医院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已经过了这一时期。因此,预防出生缺陷,生育健康孩子应提倡从孕前开始。
孕前身体状况与出生缺陷的发生关系密切,就减少出生缺陷而言,孕前检查具有很高的针对性。如果夫妻双方在生育计划时,有意识地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接受孕前健康检查和咨询指导,包括孕前危险因素评估、体格检查、特定实验室检查、孕前优生指导和咨询,特别是做好遗传咨询,选择合适的时机怀孕生育,对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开展国家孕前优生项目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国家孕前优生项目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提供一系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努力引导群众树立计划妊娠理念,提高计划妊娠比例;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意识,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开展国家孕前优生项目
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将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把预防措施落实到怀孕之前,实现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
三是显示了党和政府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高度关注生育质量,重视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计划生育工作理念的转变,是计划生育深刻内涵的完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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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对象可以参加
国家孕前优生项目?
问:国家孕前优生项目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基本服务项目(按国家要求)共19项,其中医学检查内容14项(阴道分泌物、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病毒筛查以及妇科B超检查等)。
问:免费产前筛查需符合什么条件,服务内容是什么?
答: 享受产前筛查服务的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妇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济南市户籍。
2、孕15—20+6周、预产年龄<35岁的孕妇;根据国家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有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除外。
服务内容包括:1、与产前筛查和诊断相关的咨询。2、进行唐氏筛查(21—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生化免疫筛查。3、对产前筛查高风险者落实其进行产前诊断。4、风险人群妊娠结局追踪随访。5、预防出生缺陷的健康知识普及。
问:现在还能领取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吗?
答: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7〕3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33号)文件规定,2017年8月2日以前出生且父母一方为商河农村户口的居民正常发放。
2017年8月2日以后出生尚未领取补助的,按照省人社、财政部门文件要求,自2017年8月份起,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已纳入人社部门医疗保险报销,不再由卫计系统发放。
怎样补办出生医学
证明?
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分3种情况。
一、首次签发流程: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只能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出具情况说明和书面声明,签发机构须将情况说明、书面声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只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父亲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书面声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换发流程: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
申请换发时,需提交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
三、补发流程:
补发是指我县签发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由商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给予补发。
当事人提交新生儿父母或本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济南公开发行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补发登记表等。
如领证人不是本人或其父母,还需提供委托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原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儿母亲或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信息来源: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
编辑整理:局调研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