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8年托幼机构、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亭湖区疾控中心有关文件要求,5月21-22日,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17所学校进行了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
什么是传染病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感染性疾病。
造成传染病的病原体大部分是病原微生物,小部分是寄生虫。
本次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有
专项督导
各托幼机构、中小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传染病登记报告、因病缺课记录、消毒记录、病愈复课诊断证明,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工作落实情况等。
针对在督导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各托幼机构及学校按规范要求加以整改,切实做好托幼机构、中小学常见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改进,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