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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吴兴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辖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管理,开展涉水产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信息掌握“底数清”
结合日常检查、社会举报、网络信息系统查询等途径,主动及时收集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相关信息,集中时间安排执法人员逐家上门进行摸排,与相关企业做好沟通工作,摸清生产单位及其产品的底数情况,建立企业名录。目前,吴兴区辖区内共有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0家,基本信息均已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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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落实要求“责任清”
召集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讲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明确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并与每家企业签订了《涉水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卫生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将承诺书进行公示,从而明确企业责任并督促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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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清”
对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
(一)涉水产品的原料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二)生产车间是否符合《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的规定;
(三)产品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是否与申请的材料一致,生产记录是否完整;(四)有无生产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
(五)涉水产品标识、标签(铭牌)和产品说明书是否规范;
(六)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持证上岗等。
通过检查发现,我区10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厂房选址及周围环境均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原料及产品存放规范有序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加强了对所生产的涉水产品的质量管理,重视原材料的采购和规范生产工艺流程,从源头上抓好产品的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从而规范了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强调了生产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下一步,吴兴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全区涉水产品审批事后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对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整改,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区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无证涉水产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来源:吴兴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