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统一更新工作
根据《河南省卫计委关于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的通知》(豫卫医函〔2018〕23号)文件通知,2018年6月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使用《疾病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书写病历和报送病案首页信息等有关数据时,必须采用以上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及代码工作,要求相关职能科室实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经过病案统计室、信息科、医务部的通力协作,我院于5月29日完成编码库更换及历史数据转换工作。
长期以来,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及部分新病种的出现,医疗机构间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存在不一致情况。比如,2002年出现的非典等特殊疾病,原有的“疾病分类与代码库”里没有,由各个医疗机构自行添加,就造成了编码不一致。这些不利于病案质量管理,也不利于推进DRG收付费改革。因此,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疾病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以此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我院病案统计室负责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以及病案信息上报等工作,接到任务后,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抓紧联系上海今创公司,把现有的编码库更换成《疾病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国标临床版(1.1版本)》,保证编码人员可以直接使用新库的字典来进行编码;二是组织具有国家编码资质的5名编码员进行历史数据的转换,即从使用病案系统以来所使用过的编码要与新库编码做对应,达到了统一检索数据的目的;三是积极联系信息科,协调医院HIS系统和电子病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商,保证了临床医师能及时使用到最新版的编码库;四是通过和医务部的沟通宣传,让临床医师进一步优化病案首页数据填写,充分认识到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在医院工作中的重要性。
病案统计室也会适时组织开展病案首页规范填写和统一疾病和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培训工作,培训指导临床医师掌握新代码的主要内涵、编码原则、相关分类和具体名称,提高编码质量,降低信息数据丢失,确保病案首页数据完整、准确。
文/图:病案室
美编:刘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