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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人员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自治区将于2018年6月开始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对象
(一)2018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18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三)2015年、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热爱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
三、招募人数
2018年全区共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5000名(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主要到基层苏木乡镇(街道)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志愿服务、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等民生工作。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六、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6月4日—6月10日,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6月14日—6月22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7月9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30%以上;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15%以上。
7月16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16日-7月20日,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3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
7月底—8月上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入选毕业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各盟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8月中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见附件2),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8月31日前,派遣入选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其它事项
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
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服务所在地。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
七、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二)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四)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附件:
1.2018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
2.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3.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1、2018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
2、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3、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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