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患者应用某些药物可诱发哮喘或使哮喘加重,无哮喘病史的患者亦可因使用某些药物而引起哮喘发作,均统称为药源性哮喘。理论上,任何药物都可能作为过敏原而诱发哮喘。目前,已知能引起哮喘发作的药物有数百种之多,临床上常见的有:
如阿司匹林引起的哮喘,发生在鼻息肉、神经性鼻炎及增生性鼻窦炎的患者身上较多。通常于服药后0.5~4小时发作。它比一般性哮喘发展迅速,症状严重而持续,甚至会致死。吲哚美辛诱发的哮喘,可出现在用药后15分钟左右,患者也可能在用药当夜突然从睡眠中憋醒,常喘得无法平卧。同样,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保泰松、甲酚那酸、萘普生、双氯芬酸和吡罗昔康等也不容忽视。因为它们均会与体内前列腺素合成而致哮喘。
如可待因、吗啡、喷他佐辛等,均有促进体内组织胺释放作用,引起支气管痉挛而发生哮喘。
如利血平、胍乙啶等,也可导致哮喘或使哮喘恶化。
如普萘洛尔、阿普洛尔、吲哚洛尔、心得平等,可使支气管平滑肌收缩,随之呼吸道阻力增加,诱发哮喘甚至加重原有哮喘病情。即使应用含有普萘洛尔或噻吗洛尔的滴眼液,也可诱发哮喘,严重者也可致命。故哮喘患者或患有喘息型支气管炎及阻塞性肺气肿等疾病者,均严禁使用这些药物。
如速尿、依他尼酸、螺内酯、氢氯噻嗪等,若长期应用,可使痰液黏稠度增加,招致排痰障碍,故哮喘患者应慎用。另外,治疗尿崩症的鼻吸入剂尿崩停,过敏体质的人吸入后4~6小时,也可诱发哮喘。
如新斯的明、吡斯的明、安贝氯铵及加兰他敏,皆可激发或加重哮喘。
如青霉素、链霉素、氢化可的松、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与菌苗、疫苗、抗血清、抗毒素及酶制剂等,均属于抗原或半抗原。此类药物进入人体后,即与相应的抗体结合,促使肥大细胞或嗜碱细胞脱颗粒,并释放组胺或慢性反应物质等,造成支气管平滑肌强烈而持久地收缩,以致发生哮喘。
由此可见,哮喘患者应该慎用或禁用上述药物。一般患者使用后,若出现哮喘,应警惕这可能是药源性哮喘,需立即去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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