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天前,“鸿茅药酒”因“跨省抓捕”变得人尽皆知。如今竟然“走出国门”,闹上了Nature。
昨日,Nature官网发布文章《中国医生因批评传统医学被判入狱三个月》,就近期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事件进行报道。文中特别提到:律师和医生担心,该案可能会让关于传统疗法的科学辩论陷入沉默。
鸿茅药酒:产品安全、豹骨合法、违法广告都是经销商干的
在谭秦东被取保候审9天后,昨日,鸿茅药酒的一纸“红头文件”又将自己推回了舆论的中心点。
鸿茅药酒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鸿茅国药发布《企业自查整改报告》,绕过“跨省抓捕”,对引起全社会关注的产品安全、豹骨来源及生产质量与广告违规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向社会各界人士和消费者致歉。
自查报告主要有以下几处要点:
向社会各界人士和消费者致歉。在近期鸿茅药酒事件的舆情发生后,我公司没有认真研判风险,主动发声,主动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导致舆情进一步扩大。由此,给社会各界带来的问题和影响,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向社会真诚道歉,恳请公众谅解。
承认过度依赖广告。鸿茅药酒表示,承认在近五年的广告投放中存在广告投放量大、下游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广告违规等问题。
从未发布包治百病广告。鸿茅药酒表示,从未发布过“喝鸿茅百病消”、“鸿茅药酒包治百病”等广告,也未宣称过“鸿茅药酒能够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将调查发布主题和来源并追责。
豹骨购买使用合法。对于社会关注的安全性、豹骨来源及生产质量等问题,鸿茅药酒表示,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鸿茅药酒是安全的,鸿茅药酒中“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祝您健康长寿”是一句祝福语。关于“鸿茅药酒祝您:每天两口 健康长寿”广告语创意,是为特异提醒消费者每天服用量不超过“两口”,保证用药安全;“祝您健康长寿”则是一句祝福语。
已停播所有广告。停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的全部广告。
总结一下就是:产品没问题,质量没问题,生产没问题,豹骨没问题,就连违法广告都是经销商干的!
如此槽点满满的公告,瞬间引发了全民大吐槽——
鸿茅药酒没问题,有问题的是鸿茅药酒的经销商?
广告语没问题,是消费者的理解能力有问题?
临床研究结果没问题,你说没问题就没问题?
说好的“恳请公众谅解”,为什么关闭评论?
而据小道消息称,在“跨省抓捕事件”持续发酵的10多天里,一向擅长营销的鸿茅药酒才成立了公关部,而这份被全国网民一字一句吐槽的公告就是这个诞生于危难之时的部门的作品。
鸿茅药酒的“前世今生”
鸿茅药酒事件,早已演变成一场全民对鸿茅药酒的声讨。但与“跨省追捕”的合法性和虚假广告大肆传播相比,鸿茅药酒的“前世今生”显然更值得玩味。
鸿茅药酒既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而是拥有“国药准字Z15020795”批准文号的药品。
此前,鸿茅药酒曾对媒体宣称,早在1992年就获得一个药的生产批文,而该批文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
2002年,鸿茅药酒获得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的批准文号,由 “地标”升为“国标”,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鸿茅药酒被列为甲类非处方药。
“但那是一个特殊的监管年份。”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对《医学界》表示,2003年郑筱萸主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该部门应该对升标药品进行逐一审查,但当时把关并不严格。莎普爱思滴眼液也是在那时由地标升为国标。
2007年,郑筱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决执行死刑,判决书中就提及了 “草率同意给违规审批的药品换发了药品批准文号”。
据国家药监局公布数据,2004年至2017年底期间,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而莎普爱思也因争议颇多,已经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启动临床试验,并上报给审评中心。
该专家表示,鸿茅药酒、莎普爱思等皆是郑晓萸时代的“不良遗产”,这类“神药”销量巨大,年销售额动辄高达几亿元、几十亿元,往往夸大疗效和适应症,用广告或“带金销售”手段进行营销。“如今,在大部制改革中新挂牌的国家药监局不能坐视不管了。”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针对 “鸿茅药酒事件”权威发声,先后发布“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通知”称:已要求内蒙古药监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责成该局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知道问题和解决问题之间,不止一步之遥。但在落实药品安全性的问题上,科学监管永远不能缺位。”
(来源:医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