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
清理规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天政发〔2018〕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接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省级政府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5号)精神,结合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决定清理规范市级政府部门3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市级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37项)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附件
市级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37项)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发
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
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
改委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项目申请报告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3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市公
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4
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86号)
取得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委托取得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编制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
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验收
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2012年7月17日修订)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
社会团体成立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
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5日发布)
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人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7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
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0月25日发布)
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人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8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验资报告
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人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9
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0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人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验资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分设、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市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
会计师事务所
申请人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1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6年修订)
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1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1日交通部发布,2015年6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次修正)
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自行到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3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客运经营及班线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具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自行到具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4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具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自行到具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5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具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自行到具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6
水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1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水务局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第二次修订)
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应择优选择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取水许可
市水务局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有相应能力的编制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19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修订);《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0
防洪评价报告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市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于1992年4月3日)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
市水务局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6日水利部第47号《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
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3
作业采伐设计书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市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4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计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2017年12月5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修改)
甘肃省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申请人自行选择甘肃省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5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市卫计委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修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改);《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
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放射技术服务机构
申请人自行选择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除氧仓维护管理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管理安装人员以外)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1月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专业培训机构
申请人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也可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27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0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8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
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企业以外的其他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29
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公布,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0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评价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安监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3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安监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审批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
市人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6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规划局
《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2008年9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甘建规〔2016〕336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规定要求提供中介服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7
抵押房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
申请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长按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麦积卫生计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mjwsjsjd)
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欢迎提出建议意见,请点击“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