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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记者在会上获悉,山东医疗体制改革再出新动作,将持续规范药品流通环节,严控药品耗材价格虚高。
据山东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介绍,当前,山东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成果初显,但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城乡与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三医联动”统筹协同性不足等。
孟冬表示:“为加快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山东将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药品、器械、耗材采购机制”。这将意味着,山东省将建立药品采购新机制,采取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凸显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加大低价药采购、使用力度。此外,制定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严格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记者获悉,山东正继续推进联合带量采购。具体举措为:15个市成立议价采购联合体,济南、青岛、威海建立跨区域采购联合体,菏泽等地建立了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制度。
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上,山东省将实施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分级应对的方案。孟冬表示,山东省将结合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加强特殊人群的基本用药保障,增加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的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据悉,2017年,山东已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人民币,下同)。据初步统计,2017年山东省医疗卫生方面支出达到774亿元,“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7%,其中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支出占比达到78%。
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庆国表示,山东还将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继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医保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充分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其中包含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方面,通知指出:
1.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结合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增加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的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对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分级应对。构建涵盖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信息化追溯体系。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处方、医保结算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2.坚持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建立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突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医疗机构加大低价药采购、使用力度。合理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实施药品、耗材、器械阳光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建立采购平台数据共享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山东网、山东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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