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解读新药审批加速与仿制药质量提升

来源: 泰格医药/CRO_Tigermed


上月,《焦点访谈》栏目连续两期分别以“新药审批进入快车道”与“仿制药生产驶入快车道”为话题,聚焦了当下新药审评审批、药物临床试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热点话题,直击当下我国医药产业诸多无可回避的痛点。


继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在今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从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修订与完善以及仿制药注册申请的技术标准等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意见。《焦点访谈》作为国家官方媒体的重量级节目,在此时连续报道医药产业的焦点话题,其意义不言而喻,突显了继续深化和推进医药领域相关改革的国家意志。

































新药审批:4条快速审批通道


多年来,新药在我国的上市速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来自我国药监部门的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6年,发达国家批准上市了433种新药,在中国上市的仅133种。近10年来,在我国上市的29个典型新药,平均上市时间比欧美国家要晚5至7年。许多已经在海外上市的药物迟迟不能进入中国市场,导致网络上兴起了非法的海外药物代购,许多患者冒着多重风险从灰色渠道购买来自印度的仿制药。


来自医药行业协会、制药企业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业内人士表示,新药在我国的上市速度远慢于发达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国内外临床试验数据不互认是导致新药上市速度较慢的重要原因之一。除此以外,临床试验机构不足、审批机构专业人员短缺、审批流程不合理等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发展速度难以满足公众的用药需求。


2. 新药研发过程中,往往有一大半时间被搁置在审批的流程中。


3. 由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上市前都要经过临床试验,目前几乎所有临床基地都在满负荷运转,临床试验资源短缺与老百姓对创新药物日益增加的需求矛盾突显。调动更多医院和医生参与创新药物临床试验的积极性,有条件地接受国内外临床试验数据互认迫在眉睫。


早在两年多以前,药品医疗监管体制已经启动了相关改革。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对注册申请资料质量不高导致审评审批效率偏低以及仿制药重复建设、重复申请等情况提出了21条意见。药品审评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从5年前的100余人增加到了目前的600多人。2017年6月,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加入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ICH最重要使命就是协调国际药品注册标准,加入ICH意味着中国的药品监管正在向国际标准看齐。以此为基础,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改革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药品上市程序的措施。比如,在申请人事先沟通的基础上,将临床试验由“明示许可”改为“默示许可”。这不仅可以大大加快审批速度,也代表着监管思路的重大变化。


行业内相关人士认为,医药产品的质量并非靠监管才能保证,而是靠对生产环节的把握。目前政府部门的改革思路是把过去过多的前置性审批转变成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相对应的,为了加速一些用于治疗危重疾病的药品审评速度,药监部门设立了快速通道、优先审评、加速审批、突破性疗法等4条特别审批通道。


2017年10月19日,我国药监部门批准了“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的新药注册申请。此次埃博拉疫苗的上市,也标志着我国药品有条件批准的开端。据悉,这是由我国独立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重组疫苗产品。2015年研制企业提出申请,2017年4月该品种正式申报生产注册,药监部门随即将该申请纳入优先审评程序,最终于10月下旬获得批准。在去年两办发布的《意见》中,对此有了更进一步的指示: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在公共卫生领域急需的,在临床试验早期、中期指标显示了一定的疗效并可预测其临床价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可附带条件批准上市。



仿制药生产:加强技术攻关,提升患者信心



众所周知,我国是仿制药生产大国。全国近5000家制药企业中99%都是仿制药企业,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制药。然而在实际的临床使用中,在许多专利药已经有了可替代的仿制药的情况下,医生出于安全性的考虑还是更愿意使用上市时间长、疗效确切的专利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患者大多也会考虑选择专利药。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史录文于2014年受相关部门委托,对仿制药进行了相关调研。结果显示,我国的仿制药企业由于长期的过度竞争和低水平的重复生产,药品质量参差不齐,公众对此信心不足。


我国医药工业发展历史较短,对药品的监管审批也有循序渐近的过程。国外的仿制药均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来审批,而我国于2015年才开始推行这项工作[1]


今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从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质量与疗效到完善支持政策,提出了15条具体意见旨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并定期公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以需求为导向,加强仿制药的技术攻关;将一些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加强仿制药的技术攻关;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紧缺的高质量仿制药。紧接着国务院又出台了进口抗癌药零关税政策,这一系列相关改革措施,让人们对降低药品费用,用上更多有效的新药有了更多的期待。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介绍,仿制药指的是专利药在其化合物专利过期之后,由不拥有专利的厂家生产的可对原专利药进行替代的药品。仿制药的研发成本较低,可以更好地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世界各国都在发展仿制药,在医药工业比较落后的国家,生产仿制药是医药工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以下五类药品应当鼓励仿制:一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是供应紧缺的品种;二是儿童用药;三是传染病用药;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用药;五是专利即将到期一年之内,仍然没有企业提出仿制申请的药品,要重点引导此类药品的研发。


要让老百姓对仿制药有信心,关键要提升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仿制药与原研药之间的质量差异被诟病已久。以吉非替尼为例,其为治疗肺癌的特效药物。最初由美国的一家制药企业率先研发成功,2005年在中国上市。据国家癌症中心公布的数据,原研药吉非替尼已经进入我国1200多家医院,而国产吉非替尼仅进入我国200多家医院。这种巨大的差异,让人感慨。2016年12月17日,齐鲁制药研发的吉非替尼首仿药(商品名:伊瑞可)经 CFDA 批准取得上市许可持有人文号,成为我国首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试点品。随后,伊瑞可又于2017年12月29日成为国内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从政策环境来看,随着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的逐渐落地,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意见的出台,优质仿制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快速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


老百姓能否用上并能负担得起高质量的仿制药,在关系到减轻患者负担、增加用药选择的同时,也关系到国民健康水平和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提高仿制药的质量水平,必须从各环节全链条入手,既要从研发生产上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也要从制度上为仿制药的市场推广和供应保障搭桥铺路。此次政策改革,从促进国产仿制药质量提升与扩大药物进口的两端同时发力,下的是一盘从制度倒逼制药企业改革创新从而增强竞争力的大棋。



后记:从不自信的喟叹到制药强国的期许


笔者系药学专业出身。回想起学生时代,笔者的药剂学和药物化学老师都曾在课堂上发出我国药物的研发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喟叹。由于我国在药剂领域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研发水平,只能以环境高污染为代价生产的原料药廉价出口至发达国家,在他国赋以剂型后再以高价卖回中国。早年的笔者自己都对国产药的质量信心不足,在有国产肝素选择的情况下,仍然为刚经历了手术的家人选择使用价格更高的进口肝素[2]


近年来,笔者欣喜地观察到,由于我国在创新药研发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人才和资金的积累,加之药政当局积极推进监管制度向国际标准靠拢,我国制药企业与海外制药企业的差距已大幅缩短,创新药同类产品的首次上市时间已从小分子化合物时代的10至15年,缩短至当前免疫治疗时代下的4年左右。我国制药企业的策略也从me-too[3]逐步向fast-follow on[4]甚至是first-in-class[5]推进。笔者作为新一代医药人,期待见证我国由仿制药大国成为仿制药强国,也殷切期盼我国医药产业从传统仿制走向自主创新。


[1]2015年8月18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里,将“提高仿制药质量,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的五大目标之一,提出要在2018年底要完成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的质量一致性评价。2016年3月5日,CFDA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序幕正式拉开。


[2]肝素系一种抗凝剂,是由二种多糖交替连接而成的多聚体,在体内外均有抗凝血作用


[3]此处指仿制药。


[4]抢仿药,指对某些具有市场潜力的药物和候选药物(包括刚上市的新药或处于临床研究之中上市机会较大的药物)进行快速跟进研究。


[5]此处指首创新药。


科学事务部 任倩倩|供稿

陈婕|责编


泰格 记者

科学事务部

任倩倩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

穷山距海,不能限也。

志之所向,无坚不入,

锐兵精甲,不能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