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内容,巢湖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重拳打击下列12类重点黑恶势力:
警方正告: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即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警方呼吁: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具体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18815657358,18815657364
市纪委监察委0551-82313552
举报邮箱:chshce@sina.com
邮寄地址:巢湖市人民路316号巢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