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医院药房都被托管了(附名单)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来源:赛柏蓝    作者:半夏


近日,多地监管部门对药房托管的态度变化,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尤其是日前,上海卫计委发布《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明确禁止公立医院开展药房托管,可以说给行业带来了巨震。

 

《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据相关人士透露:“如果哪个医院门诊药房或整个药学部门剥离出去,不符合医院的基本设置,需要停业整改。”

 

而在近日早开的第十四期楚商“亲清”政商座谈会上,楚商与湖北省卫计委展开的对话中,有药企代表提到药房托管的问题,对此,湖北省卫计委明确表示,药房托管在湖北省是不允许的。

 

此前,原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就北京医管局发布的新规对媒体表示,严管院外处方,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等举措若在各地陆续执行,“正如我此前预言,药房托管不攻而破”。

 

大家不禁感叹,药房托管清理行动,这是要席卷全国了吗?

 

药房托管争议不断

 

药房托管,即医院药房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医院通过契约的形式,将药房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与管理,而药房的所有权仍旧属于医院。

 

近年来,为争夺医院药房,药企之间的竞争几近残酷。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就是要么获得一家医院供药垄断权,要么此前所有市场份额都拱手于人。

 

所以,药房托管这个作为医药分开的产物,同时也颇受争议。

 

从此前赛柏蓝类似文章中,读者的留言也能发现,吐槽药房托管的声音不少:

 

A网友:药房托管本来方向是好的,但是托管为何以资金实力为关键而不是以服务质量为标准?托管成本直接转嫁到配送点上,这根本就是一场困兽斗,而不是为人民服务。

 

B网友:一家医院药房需要托管,则通过各种关系打点或者竞标,确定一家至N家医药公司负责,医院要求必须保证药品供应,交保证金,然后每年向医院返多少点位。这个钱谁出呢?药厂出。药厂通过提高价格才能出的起这笔钱,转一圈,医院没少挣钱,医药公司也没损失,药厂也不亏本,钱哪来的?不还是老百姓患者吃药的人买单么?

 

C网友:药房托管不赚钱?呵呵,表面上按照中标价销售,实际托管公司都是商业配送公司,本来就有5-8个点的配送费可赚,但还有不少托管公司要求厂家私下反点,鉴于销售金额巨大,实际上也不少赚。

 

此前,在2017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提交的议案中就提到,建议停止医院药房托管。他表示:“医院药房托管是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但是,在试运营过程中,并未实现遏制药价虚高的政策初衷,甚至背道而驰,推高了药价。”

 

药房托管模式的改变

 

在业界看来,在医药分开政策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药房托管也是未来处方外流的途径之一。但据笔者了解,对于备受争议的药房托管,各家公司普遍已将转变成医药SPD供应链管理(即“院内物流延伸”)。

 

自从2011年商务部启动“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以来,“院内物流延伸”这个词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2013年,47个医药物流延伸项目经商务部及有关专家遴选,成为第一批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项目。华润与天坛医院的物流延伸项目、九州通与北大人民医院的低值耗材统一配送项目、上药与长海医院的院内物流项目等诸多龙头商业企业的医院创新服务试水项目都被列入其中。

 

自此,医药SPD这一创新服务模式开始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成为近年来医药分销业的创新标杆,也成为又一个剑拔弩张的战场。

 

在各大上市药企的2017年年报中,也不乏“医药SPD供应链管理”这一字眼。

 

以上海医药为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展医院供应链创新服务,共托管医院药房226家,新增97家;

 

而华润医药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累计向超过200家医院提供医院物流智慧一体化(「HLI」)服务,并累计实施数十个区域药品智慧化管理(「NHLI」)项目;

 

白云山2017年年报也表示,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及合营企业积极推进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项目,因应行业政策打造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医院现代物流管理能力,同时积极开拓医院中药配送和中药房物流延伸服务,医院服务延伸项目销售较传统医院业务增长明显。

 

医药SPD=药房托管吗?

 

可见,医药SPD供应链管理呈遍地开花之势,但是,伴随而来的,是持续不断质疑和争议。

 

争议主要在三个方面:

 

1、医药SPD服务是否等同于药房托管?

 

2、药房管理服务提供方往往是药品供应方,受托后往往会大幅提高自身供应份额,甚至出现独家供应的局面,这一行为是否涉嫌垄断?

 

3、公立医院药房属于公共服务单元,外包是否有法律依据?

 

其实,简单对比医药SPD和药房托管这两种模式,是有本质区别的。

 

(制图:以太科技)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医院的医药SPD供应链管理服务大概是这么来的:

 

1、公开药品配送招标


2、加上一些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限制性或既定条件


3、符合条件的几家参与招标


4、独家中标、配送

 

就是这么简单,而实际上,真的是这么简单吗?

 

另外,弱弱的问一句,你负责的医院招标了吗?

 

最后,附上网络流传2018广东医院药房托管名单,信息或与实际有所出入,欢迎各位指正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