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hebwsjs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提高安宁疗护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维护老年人生命尊严,推进我省安宁疗护事业发展,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5家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全面开展安宁疗护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遴选范围及条件
遴选范围
1、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营养学等与安宁疗护相关专业教育的全省高等院校;
2、设有临终关怀科室的全省医疗机构。
遴选条件
1、教学条件完备,教学制度健全。具有足够的安宁疗护相关专业培训所需场地和设施设备,并与开展安宁疗护的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培养目标明确,课程设置科学,教学内容合理,教学管理规范。
2、专业师资充足,专业团队健全。具有充足的安宁疗护相关专业师资力量,人才结构合理。具备较成熟的安宁疗护师资团队,具有安宁疗护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经验,整体素质优良,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具有人文关怀情怀的安宁疗护专业人才。
3、生活设施完备,生活环境优良。具备完善的生活设施,能够满足培训人员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申报采取各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自荐的方式,向省卫生计生委直接申报。在自荐基础上,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河北省安宁疗护培训基地”。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河北省安宁疗护培训基地申报书》
编辑:康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