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申告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1、事故申告表一式三份(附申告表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诊断证明;
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电话告知经办中心、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到经办中心书面申告。
工伤待遇报销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
2、事故申告登记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诊断证明;
5、住院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6、住院发票;
7、住院病案(全套);
8、职工单位介绍信(单位账户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所报票据为收据联,按时间排序;
2、报销门诊费用需门诊发票,门诊病历、处方或门诊费用清单(药费),检查结果报告单(放射费、检查费);
3、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工伤待遇;
①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民事赔偿的法律文书;
②涉及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协议。
伤残待遇一次性补助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1、《西安市工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三份;
2、工伤认定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或《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单位介绍信(单位账户及联系方式)。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1、《西安市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工伤认定决定书;
5、赔偿协议(司法判决书);
6、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凭证;
7、距法定退休年龄证明;
8、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
9、职工单位介绍信(单位账户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