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2018-06-26 15:36 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签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29号)的相关规定及工作安排,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评估审定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核准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共有9个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的49家医疗机构申报核准类医保服务项目(包括职工普通门诊、居民普通门诊)。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核准类医保服务项目由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验看后进行核准,将核准结果报市医保局汇总后由市人社局“两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二、医疗机构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共有18个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的152家医疗机构申报的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其中新申请签约医疗机构21家,续约增加医保服务项目131家,其中卫生院有71家。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由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验看后报市医保局汇总,由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会审评估后将评估结果报市人社局“两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经专家评估,评估共有63家机构全部通过申请项目,89家医疗机构未通过部分或全部申请项目。
四、市人社局“两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公示
2018年6月15日,经市人社局“两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审定结果在昆明医保之窗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6月26日起至7月4日止共7个工作日。对评估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市医保局定管处咨询,对评估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反馈意见。(注:2018年上半年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评估审定结果公示表可在下载中心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市医保局定管处:63965744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63352019 63352818
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