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磅医药政策公布!广州GPO方案浮出水面

来源: 医药人那些事/yiyaodaibiaonaxieshi



经过反复酝酿,闭门讨论之后,6月28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文件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继6月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又一则涉及广东医药市场的重要政策文件!去年消息传来就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从首创“阳光采购”到激进版的“药交所模式”,一直处于先行先试、敢于尝鲜的第一阵营。


但就算如此,在2015年安徽创造性的开展16+1带量采购、福建九标第一个实现省级入围、片区确标的时候,广东始终坚持药交所模式,并没有开展分类的碎片化招标。


直到2016年下半年,深圳GPO的横空出世,才打破了广东药品集采固定的格局。此次新鲜出炉的广州采购办法,再一次标志着广东这个全国最大的省域市场的药品采购活动即将步入新一轮的“多元化”采购实施阶段。


据有关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7年,广东省共有67家三级综合性医院(不含军队系统),其中广州就占了18家,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医疗资源。


而早在2017年下半年开始,广州市将建立GPO(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探索和实施坚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统一配送的消息,就已经通过大大小小不同渠道扩散。


因此,面对正式推出的征求意见版“办法”,众多医药人心中早已做好准备,只是这次而对广州的药品采购,大家不约而同地会打个问号,作为继上海、深圳之后的第三个GPO项目,广州的药品采购会有哪些变化。


独具特色的“分类采购”


根据《办法》,此次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行分类采购,主要分为直接挂网、集团谈判、竞价采购、其它采购方式。



1、直接挂网采购,包括国家及省谈判目录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目录药品等。


2、集团谈判采购


包括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低价药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目录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集团谈判采购,医疗机构也可对这些谈判品种开展自主或联合谈判。


符合以下情形的药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开展集团谈判:

上年度采购金额前20名的药品(按通用名计算);

竞价分组后上年度采购金额前30名且大于1000万元的独家报名药品;

按照第二层次药品交易规则转集团谈判的药品;

列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

按现行规则无法计算入市价的药品;

其他需要进行集团谈判的药品

注意上述蓝字部分:金额排名靠前、或者金额排名+独家品种、重点监控品种,以及第二层次转来谈判的品种。


注意下面的谈判思路,按药品属性分类,有点福建的影子

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谈判品种可根据临床使用情况调整剂型分组规则,并应综合药品分类(按功能主治分类等)、治疗属性(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等)、是否重点监控品种、药物经济学评价、药品生产企业履约情况等因素设置谈判控制价。


3、竞价采购药品,采用双信封


【竞价药品范围】除前述药品和按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的采购方式,其余药品按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列明的通用名、剂型分组、规格并结合质量层次,进行竞价交易。


【双信封规则】竞价药品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评审。经济技术标得分由高至低筛选出商务标评审候选品种,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品种报价后,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次低的为候选品种,交易品种、候选品种均为1个。


【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方式】同品种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值得一提的是,集团谈判采购中,对于第三方谈判品种,将由医保经办机构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开展集团谈判采购,医保经办机构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不少于3家药品经营企业对第三方谈判品种进行集团谈判采购与配送,并与受委托企业签订协议。


犹记得,2016年上海GPO谈判,生产企业可授权药品经营企业与采购方进行供应链分摊及价格谈判,这次广州采购直接将药品经营企业的身份进行了“互换”,这种多家经营企业介入的谈判方式是否是沪版GPO的2018加强版?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限价取值“大杀招”!


早前,网上曾流传着一份广州方案的流传版,当时限价取值之狠就不由令人倒吸一口凉气。


当流传变成现实,残酷的文字摆在面前,还是令人有些不能接受:如果说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和第三方谈判品种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作为入市价还能令人勉强认可的话,那么,“谈判品种和竞价采购药品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的98%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成交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入市价”,就有点再创新低的味道。


如果,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无成交价,则入市价为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的98%,就直接就相当于起步就是两个点。


有人会说,全国各地二次甚至三次议价都是10个点起,广州这又算什么?笔者想反问,10个点起的是什么地方?这次可是广州!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全国各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金额排名中,广东可是名列全国第一,得广东者得大半华西南,得广州市场者基本上就具备了立足广东市场的根基。


同时,《方案》中也表述的相当明确,作为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交易机构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是肩负着“管理维护药品交易系统和数据库,与相关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相关信息系统,并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职能,数据对接、互联互通,你懂的。


专利到期药仍有翻身机会


按照《办法》,竞价采购中,为了避免在竞价品种进入报价阶段撕杀的过程中,专利到期药被低价干掉,办法处心积虑地为专利到期药设计了一个参照者——竞价调整系数。


如果在竞价阶段,专利到期药能够按照相关条件成功突围,那么一切好谈。如果不幸被竞品围剿,只要能够接受妥协的条件,就可以顺着方案指引的“退路”去议价。


在大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背景下,基本沿袭广东省级药招的广州版比价系数的存在,使得专利到期药在这样一个过渡的时期内依然享有相对自主裁量权的价格,不至于直接拼价格刺刀而落标。


既允许专利到期药在市场上生存,避免价格过低被逆袭,同时通过系数的制定,让专利到期药和出口药或仿制药之间的价格差距不会太大。


但其价格幅度又严格受到比价系数的制约,先是入市价要向低值靠拢,紧接着还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同场搏杀,这种不上不下、悬在半空中的局面,恐怕也绝非相关企业希望看到的。


带量采购的诡异演变


如果按照这个采购碎片化趋势演变下去,广东省大大小小的地市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将恐怕变成现实。


那么,一个固定的广东全省的量,被分割成若小块,然后再以价换量,那么,这种情形,是不是真正的量价挂钩?量价挂钩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价高换小量,价低换大量”,而现在却演变成“价低换小量,价高换大量”,更何况,广东的省级价格对于药企来说,已经属于低价了。


此次广州药品集团采购,由医保介入管理药品采购、流通、使用、支付各环节,在药品采购方面,实行基于分组竞价或集中谈判方式的集团采购,探索委托第三方统一采购,这种方式,在国家医保局成立的背景下,恐怕未来会成为药品采购的主流。



温馨关怀:

想进入广东市场的各位医药同仁,当你历尽千山万水,叹口气心想总算进入省级采购平台的大门时,但还没完,请你做好各地二次议价的准备。


别怪药品采购政策制定者这样无情,在通往利益的江湖上,太多人需要这样一张通行证。只是不知道,“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