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家医院第一批通过了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评审。
来源 |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关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结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委托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有关工作的函”(卫医政疗便函〔2012〕69号)和“关于同意医院管理研究所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有关工作的批复”(国卫医函〔2017〕417号)的文件精神,为客观科学的评价我国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现状和应用水平,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的指导下,医院研究所在连续六年组织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经过数据上报、系统初评、资料审核和专家现场复审等评审流程,并经专家组审议认定,十四家医院第一批通过了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评审。历年来的评审结果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二批2017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评审结果名单即将于2018年7月份公布。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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