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列为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为确保高质量推进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辽宁省局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目标任务列入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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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在“产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制定食品、保健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每季度通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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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科学制定、保质完成食品、保健食品抽检计划,抽检产品品类、业态覆盖率达到100%,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做到信息公开、产品封存、风险可控、追究责任;每周发布食品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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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认真执行《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公开企业严重违法信息、违法企业处置信息和不合格产品及处置信息,提高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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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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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制定普法计划,组织开展面向企业、面向监管人员、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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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纳入日常监管要点,提高日常检查质量,做到检查要点和规范更加优化、检查员职责更加明确、检查痕迹更加清晰、检查档案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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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科学制定并落实飞行检查计划,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应的检查任务,按规定时限整理、汇总检查结果,并依法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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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重点加强农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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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和环节之间相互交叉的风险交流制度,科学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风险预警、风险解析、消费提示等风险预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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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加大对基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培训力度,重点强化实战技能和操作能力的提高,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