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临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优化医保政策,同时综合考虑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减少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政策落差,减轻我县城乡居民患病就医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县特制定实施非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再报补办法。2018年度内非贫困城乡居民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实行“1678”“2789”综合医疗保障再补偿办法,即县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实施“1678”政策补偿,县外省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实施“2789”政策补偿。
那么,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报补呢?
一、2018年已补偿过大病保险(第二次补偿)且达到“1678”“2789”再补偿(第三次)政策要求的患者,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此项业务已委托国元农业保险临泉支公司经办)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将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为患者自动理赔,不需患者再提交任何资料。具体理赔名单将通过所属乡镇政府发布并告知患者,患者可到所属乡镇政府进行查询,国元农业保险临泉支公司将对理赔名单内的患者逐一进行电话告知。
二、2018年基本医保(第一次)报补后,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补标准暂未进行报补的患者(具体名单将通过各乡镇政府发布,将逐一进行电话告知),患者需向大病保险报补窗口提交大病保险报补材料(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基本医保(第一次)补偿结算单),将“一站式”结算大病保险、“1678”“2789”再补偿的相关医疗费用。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凡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符合享受“1678”“2789”再补偿标准的,将直接进行结算。
四、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报补,我们已在宋集中心卫生院、老集中心卫生院设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1678”“2789”)报补窗口,请周边乡镇患者选择就近报补。另外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免费为患者复印所需报补材料,患者不要自费复印大量报补材料。
咨询电话:0558-6565119。
临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健康大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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