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球菌性疾病是全球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也是导致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重要原因,另外,这也是其它免疫力低下或障碍人群如老年人等易发生的疾病。
临床治疗以抗生素为主,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肺炎链球菌的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为临床治疗带来挑战。因此,采用肺炎球菌疫苗预防肺炎球菌性疾病,尤为必要和迫切。
全球5岁以下儿童疫苗可预防死因中,肺炎球菌性疾病位居首位。中国5岁以下儿童感染肺炎球菌的病例数位列全球第二,占全球总病例数的12%;2010年,中国4岁以下儿童中肺炎球菌感染病例数45万,居世界第三。肺炎球菌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研究数据也反映我国肺炎球菌的疾病负担较重。
肺炎球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常定植于人类鼻咽部,健康儿童鼻咽部携带率为27-85%,在发展中国家儿童携带率可高达85%,在发达国家携带率在27%左右。
肺炎球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通过飞沫传播,传播形式隐匿,当抵抗力下降时易侵袭而入,肺炎球菌可透过黏膜防御体系从咽喉部逐步扩散,它可进入下呼吸道引起肺炎,可穿过血脑屏障引起细菌性脑膜炎,也可穿过肺泡上皮细胞、侵袭血管内皮细胞进入血液引起菌血症。肺炎球菌性脑膜炎引起后遗症的比例高,约每3个肺炎球菌性脑膜炎患儿中超过1个会出现后遗症,表现为智力低下、脑瘫、耳聋等,为患儿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生理和心理负担。
肺炎球菌性疾病的临床治疗以抗生素为主,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肺炎链球菌的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且部分地区肺炎球菌耐药率呈逐年增长趋势,使得临床治疗难度大大增加。
预防接种是防控肺炎球菌感染(包括耐药菌感染)最有效的手段,大规模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引进的地区,肺炎球菌耐药菌株已明显减少。因此,采用疫苗预防肺炎球菌性疾病减少细菌的耐药性,是控制抗生素耐药性发展的重要措施,这对我国当前的耐药性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鉴于肺炎链球菌疾病造成的沉重的直接和间接疾病负担,世界卫生组织(WHO)已将肺炎链球菌疾病列为“需极高度优先”使用疫苗预防的疾病之一。
接种疫苗
预防肺炎球菌性疾病
(1)疫苗种类
目前,肺炎球菌疫苗有两类,一类为肺炎球菌荚膜多糖疫苗(PPV),一类为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PCV)。
PPV,在<2岁婴幼儿体内难以产生有效的保护性抗体,且不同人对不同血清型应答高低不一。目前市场上使用的为PPV23。
PCV使婴幼儿在免疫后能产生良好的抗体应答,且能产生记忆应答。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是PCV13。
现有疫苗覆盖了包括我国大多数致病血清型,其中PCV13在80%左右,PPV23在85%以上。
(2)接种对象与程序
PCV13:适用于6周龄~15月龄婴幼儿。
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为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15月龄加强免疫。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周。
PPV23:用于2岁以上感染肺炎球菌、患肺炎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的人群,尤其是以下重点人群但不局限于以下人群:①老年人群;②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心肌病)、慢性肺疾病(包括COPD和肺气肿)或糖尿病的个体;③患酒精中毒、慢性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及脑脊液漏的个体;④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个体(包括SCD和脾切除);⑤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包括HIV感染者、白血病、淋巴瘤、何杰金病、多发性骨髓瘤、一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或肾病综合征患者)、进行免疫抑制性化疗(包括皮质激素类)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
通常应种对象只接种1剂次。对需要复种的,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接种,复种间隔至少为5年。
非疫苗预防措施
(来源:湖北疾控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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