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起,我县机动车继续实行
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通告
根据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我县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
星期一:限尾号3和8;
星期二:限尾号4和9;
星期三:限尾号5和0;
星期四:限尾号1和6;
星期五:限尾号2和7;
尾号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双侯大街以南、人民大街以北、温泉路以东、将台路以西(含以上道路)。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货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核定载质量0.6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和农用三轮车早7:00至晚21:00点禁止通行雄州路、双侯大街、将台路、铃铛阁大街、文昌大街、温泉路城区道路。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予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特此通告。
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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