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那些吸血的中间人、监管漏洞及违法行径相比,专利权是最清白无瑕的一个环节了

来源: 医药培训圈/yiyao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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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很多人都看了

不少人看过之后都象征性的骂了两句


你和我骂的是同一个对象么?


进口药的中国成本


在中国,进口药物的注册审批流程困难重重,有实力拿到进口许可证的,基本上是全球知名的巨头医药公司。


我们都知道,医药巨头公司出现在电影电视里的时候,形象基本不会太好,不是病毒泄露的源头就是幕后大坏蛋。也说不定,好像《爱情灵药》是个例外。


《我不是药神》里面,也不能免俗地勾画了一个不近人情、利欲熏心的格列宁(嗯,一字之差)高层人员。


然而,这种对药企“贪婪”的负面刻画,并不符合事实。


中国的进口药,基本上都是“原研”品种,来自原创研发、最早拥有专利的公司。它们的价格昂贵,首先有着最理所当然的原因:这些公司在研发药物的时候投入了巨量的资金,之后当然要从市场讨回成本。


瑞士的诺华公司从1988年便开始研究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分子靶向药物。经过了十几年的努力,花费数十亿美元,格列卫横空出世,在2001年5月通过了美国药监局的审查。


做药企,又不是做慈善。药物的专利期一般是20年左右,但从拿到专利到药物上市还有一段延迟,因此,真的能让医药公司拿着专利独霸天下的时间只有十几年,如果不想血本无归,就要在这十几年的专利保护期内,抓紧把巨额的研发成本赚回来。


一款新药的目标受众可能全球也只有几百万人,如果是罕见的病,那么患者将会更少,这些研发成本分摊下来,价格昂贵是无可奈何的事。大多数人都能理解这个事实。如果遏制药企追逐利润的动机,患者根本就见不到这些药的问世。


但是,进口原研药成本高,并不足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大陆,它们卖得要比高收入的发达国家还要贵。


在中国,一盒格列卫价格几乎是美国的两倍。


事实上,我们能够买到的进口药,还有第二份中国专属的研发成本。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口药物即使已经在国外安全上市了多年,但如果想要进入中国,必须重新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一个烧钱的事,需要收集大量临床数据,动辄耗时三五年。


根据2012年北京大陆药业公司披露的数据,在中国进行三期临床试验的成本大约是300-700万美元,而在多数国家,进口药物是不需要重新进行临床实验的。


2009年8月,美国卫生部开始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临床试验,然而这种疫苗若想进入中国市场,还得在中国进行额外的三期临床试验 / 视觉中国


不少国家为了节约成本、缩短研发时间,直接将美国药监局批准的药拿来就用,而中国并不承认美国药监局的数据。


另外,早在1990年,美国、欧盟和日本就牵头成立了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旨在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标准,从而共享数据、降低药物研发的成本。


而这个组织,中国药监局去年才加入,想要达到规范技术标准、节约研发成本的效果,还有至少5-10年的时间要努力。


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近十年来,全球15家最大的跨国医药集团需要持续在中国投入庞大的科研支出,每年的增幅就达22.5%。


这些多出来的科研投入、行政支出,势必最终要病床上的中国患者来买单。

层层加价

药物研发、审批完毕,钱花了一大堆,但离在临床上与病人相遇,还有漫长的道路。


2013年人民日报的调查报道发现,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在大陆要卖24500元,而香港药房的最低报价约合人民币14800元,一江之隔,每盒药价格相差近一万元。



同年9月7日,在北大卫生经济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解释了为什么大陆80%的进口原研药价格会高于香港:


“香港没有5%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没有15%的医院加价,流转费用也不会达到20%多。”


一直以来,大陆对绝大部分进口药物收取5%左右的关税。今年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5月1日起,28种进口药实行零关税政策。


进口药的超国民待遇

在《我不是药神》中,出现了这样的情节:大量绝望又愤怒的病人集结在格列宁中国公司的门口,向高层抗议药价过高。而高层则不慌不忙地回复说,定价是合理合法的。


要想知道进口药为什么会这么贵,我们必须明白进口药的价格是怎么样定的、上面说到的巨额成本,是怎么分摊到患者头上的。


2000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原研药”可以给予单独定价权。这是什么意思呢?国产药物通常有政府指导价,但是进口药中占大多数的“原研药”的价格,是由医药公司自己定的。


处于专利保护期内的原研药可以自主定价,这是全球通行的规矩。然而,在中国,这个单独定价权还有一个优越之处:


即使原研药20年的专利保护期过了,医药公司依然可以享受单独定价的优惠政策,不需要遵循政府的指导定价。


这就是业内光被人诟病的进口药的所谓“超国民待遇”。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患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反倒更像是刀板上的鱼肉、待宰的羔羊。这时候,无论哪个国家,一般政府都会出面适当管制药品价格,防止医药公司将患者当成勒索对象。


拥有“超国民待遇”的进口药,在医生的处方和患者的桌上依旧有着绝对优势,但又有谁知道它压垮了多少家庭 / 视觉中国


专利权过期之后,国产品种和进口品种的地位本该相同,都应该服从政府的价格管制。然而,在这个环节,政府却对进口医药公司保持了纵容的态度。国产品种会被拼命压价,而进口药则依然可以大摇大摆地开出高价钱。


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现象。在其他国家,专利期过了之后,原研药会失去原先的特权,导致价格的大幅下降。


而且在中国,进口原研药有着“凭本事卖的药,凭什么降价”的底气。它们在药效、药品采购招标、药品的使用各个环节都有优势或能得到优待,同时缺乏竞争对手,不需要靠降价就可以占据市场,那它们当然不用考虑降价。


而在各地卫生系统药品的统一招标规程上,有时候会对进口药进行单独招标,有时候会要求中标药品中必须有一种国产药和一种进口药。这样,进口药就无需为了中标而压低价格。


2010年,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发现,全国共存在284种廉价药物的短缺现象,这些多数是医疗机构大量使用的常用药,比如西地兰注射液、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等,如果供应不上,患者只能选择进口药替代。


无论是考虑剧情还是尺度问题,《我不是药神》只给大家指了一个人人可以骂的简易靶子——药企,于是,大家都忙着讨论药物的专利权是不是另一种形式的作恶;但或许,在天价进口药层层加价的诞生过程里,与那些吸血的中间人、监管漏洞及违法行径相比,专利权是最清白无瑕的一个环节了。(文章来自浪潮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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