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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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委所属事业单位需求,现将北京市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岗位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报考条件
1. 2018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非京生源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8年7月1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北京生源进京条件;
2.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年龄要求35岁以下(应为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应为197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岁(应为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其他条件详见需求情况表。
报名
网上报名,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网上报名阶段结束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打印准考证
2018年8月2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3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报名且现场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
应聘人员届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1:5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人员按照报考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需求表。
(岗位表及公告详情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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