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系团建 |《不忘初心•相约共青团》第X期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来源: 制药系团总支/zhiyaoxi


制药系团总支组织部特别制作

 

不忘初心•相约共青团

第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一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三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调整和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四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不忘初心 • 相约共青团》是心的启程,是生命的动力,带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信念。让我们铭记昨天、把握今天、展望明天,相约共青团,共圆中国梦!


 

编辑:田晓龙

排版:田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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