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母乳喂养之三个“十”

来源: 济源市中医院/jyszyy666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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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乳是妈妈送给宝宝最天然和最珍贵的礼物,是母爱最好的表白。

        对婴儿来说,“第一口奶”则是他们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一剂“疫苗”,能够避免婴幼儿因服食牛奶等替代品而产生过敏反应,保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我们倡导母乳喂养,呼吁全社会保障母婴权益,促进更多母亲获得母乳知识与经验,鼓励和帮助更多家庭科学哺乳。


促进母乳喂养十项措施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促进母乳喂养医院政策


1.坚持以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为原则,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成立有组织并积极开展工作。

2.定期对保健人员及新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训。

3.所有保健工作者都要系统了解有关母乳喂养的基本知识,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并主动向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宣传指导。

4.帮助母亲产后1小时内开始皮肤接触和母乳喂养,持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5.医护人员在产后应立即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

6.实行母婴同室,鼓励按需哺乳,禁用橡皮奶头喂婴儿。

7.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对少数有非母乳喂养医学指征的产妇和婴儿进行喂养指导时要避开母乳喂养的产妇。

8.禁止母乳代用品的宣传、馈赠、推销和使用。

9.产前门诊要定期进行母乳喂养宣传,指导孕妇做好产前准备。

10.定期访视出院的产妇,对有母乳喂养困难者要给予及时的咨询指导和帮助。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禁止将这些产品向公众做广告。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护士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的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编辑:原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