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30期)

来源: 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CECA2016

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现继续登载各地整治工作进展、做法和成效,供交流借鉴。


辽宁在行动

辽宁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列为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


01

进一步明确企业在“产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制定食品保健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每季度通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02

科学制定、保质完成食品保健食品抽检计划,抽检产品品类、业态覆盖率达到100%,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做到信息公开、产品封存、风险可控、追究责任;每周发布食品抽检信息。


03

认真执行《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公开企业严重违法信息、违法企业处置信息和不合格产品及处置信息,提高震慑力。


04

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提高工作成效。


05

制定普法计划,组织开展面向企业、面向监管人员、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良好氛围。


06

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纳入日常监管要点,提高日常检查质量,做到检查要点更加优化、检查员职责更加明确、检查痕迹更加清晰、检查档案更加规范。


07

科学制定并落实飞行检查计划,按规定时限完成相应的检查任务,按规定时限整理、汇总检查结果,并依法全面公开。


08

重点加强农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09

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和环节之间相互交叉的风险交流制度,科学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风险预警、风险解析、消费提示等风险预判工作。


10

加大对基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培训力度,重点强化实战技能和操作能力的提高,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浙江在行动

浙江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启动。6月22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委老干部局在杭州联合举办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浙江整治一年来取得的成效。全省各地聚焦非法添加、非法营销、虚假标识、虚假广告宣传等突出问题,全面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2万余人次,立案处罚3176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289起,罚没款6544万元,有力地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销售欺诈行为。除了正面打击,还加大了对公众的科普宣传力度,打防结合,社会共治,提升欺诈和夸大宣传整治效果。

在启动仪式后,举行了微电影《较量》的首映,播放了动漫片《食品保健食品防骗指南》,食品安全专家进行了《科学认识保健食品》的科普讲座和现场答疑,展示了“食品保健食品10大骗术揭示”。浙江省将通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升广大消费者防范欺诈意识,宣传整治工作成效。



广东在行动

广东对部分非法会议营销线索举报人追加发放案件查办奖励金。自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有奖举报形式,收到各类会议营销举报线索159条,为省局2016年全年收到同类线索数量的13倍,并对其中已核实的36名举报人发放奖励9800元。

日前,在对举报人发放线索举报奖励的基础上,对部分已查实并立案查处的重要举报线索,省局依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部分举报人根据查办案件的涉案货值,予以发放1000—5000元不等的案件查办奖励金。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省局从4月份起提高了有奖举报奖励金额,在原奖励的基础上,对核查后发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给予吊销许可证、罚款等处罚的,根据情况追加5000元或1万元的奖励。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会议营销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线索,请尽量配合做好文字、声音、视频的证据收集,主动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