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工作,有时会碰到一些来买中药的,有的是买成方的,也有买几味中药的,也有仅仅买单味中药的。有时购药者看了看购药单上中药的名字说:这些像枸杞啊,山药啊,薏米啊,大枣,生、干姜之类的中药不就是日常经常吃的食物吗?
确实,上面所说的几个中药日常可以作为食物食用的,也就是平时我们经常会说的“药食两用”。既可以作为药物,也可以作为食物来用。其实,这里就涉及到药物、食物、药食两用的一些内容。
一、食物
食物的“功效”是提供营养,“安全”优先。
食物的用途是提供人体每天需要的物质和能量,其“功效成分”就是通常说的“六大营养成分”:水、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成分需要持续摄入,来源广泛,替代性很强。任何一种食物中的营养成分,都可以通过其他食物得到。比如蛋白质,牛奶、蛋、肉类、水产、大豆等等都可以提供优质蛋白;碳水化合物,各种粮食和块茎类都是良好来源……所以,没有任何一种食物是不可替代的。食物可以随便吃,所以食物安全性的标准是“即便是吃得最多的人,也不会危害健康”。
二、药物
药物的“功效”是治病,“安全”性可以妥协。
药物的用途是预防、治疗或者减轻某种特定的疾病。当人体不存在这种疾病时,它们对人体就没有价值。药物的“安全”跟食品的安全要求不同。它不需要像食物那样“长期大量食用”也不会产生危害,只要可能产生的有害作用明确、可控就可以。在“疗效”和“可能的副作用”之间,由医生来权衡。如果安全性很高(即副作用小),就可以作为非处方药,方便消费者随意购买使用;如果副作用比较大,就需要作为处方药,由医生根据病情来决定要不要承担这种风险。
三、药食两用
药食两用,就是“可能有药效”的食物。
在中国传统医学中,任何食物都可能“入药”。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食物都可以“药食两用”。
现在,“药食两用物质”是指由国家食药总局认可发布,既可以当作食品原料用于各种食品,又可以当作药物治疗疾病的物质。
根本上说,它是食品,所以要满足食品的安全性——因为食品的安全性要求比药物严格得多,所以也就自然满足药物的安全性要求。另外,它需要满足药物的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医学的“有效性”需要严格规范的临床试验来验证,而“药食两用”中的“药物有效性”并不满足,一般只是根据传统医学的典籍和用法来“判定”的。
所以,对于“药食两用物质”,现实理性的态度应该是:基本上吃了没啥害,喜欢吃就吃点吧,不喜欢吃也没勉强;但真要病了,也别指望它去治病,毕竟其药物的有效性还是比较弱的,很难仅仅凭借这几味药食两用的药物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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