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按照《南阳市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方城县实际情况,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有游泳场所的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游泳池池水卫生指标公示情况、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现场查看了更衣柜、卫生间、浸脚池、警示禁游标识等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与使用情况。经检查发现,游泳池整体卫生状况良好,循环、淋浴等设施正常运转。针对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警示禁游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对经营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和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到位。
副所长龚东方介绍,市民去游泳场所时,可以通过“一察二观三闻四感”进行水质判断。一“察”:看颜色。如果泳池余氯含量正常,水质优良,白瓷砖铺设的泳池池水呈现明亮的浅蓝色,浅蓝色瓷砖铺设的泳池,池水会呈现深蓝色。如果水发白,略带浑浊,则可能是细菌数超标。二“观”:看水是清还是浊。肉眼看池水应该达到以下标准:池水清澈透明见底,水面上没有浮尘杂物,站在泳池侧边穿过水面能看到第四、五泳道线,若池底没沉淀物,池水泡沫消散时间在15秒内,表明池水经常换,比较干净。三“闻”:贴近水面闻水的气味。如果能闻到淡淡的氯气味道为合格;药味过浓甚至呛人,则可能有效氯浓度超标,或是场馆通风不好。四“感”:水质优良则感觉软。如果感觉硬、涩,甚至有瘙痒、疼痛感,水质可能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