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现继续登载各地整治工作进展、做法和成效,供交流借鉴。
四川在行动
7月5日,四川省食安办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阶段总结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全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整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考核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考核压力层层传导,将考核任务落实到每一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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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2018年力争在全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健康安全知识大讲堂500场、监督抽检保健食品300批次,编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100个。突出“四个重点”,重点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行为和标签虚假标识声称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重点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落实其主体责任,探索完善失信企业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健康养生意识,提高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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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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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节点,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强化案件查办,深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充分准备,以实实在在的整治工作成果迎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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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炼,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梳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丰富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研究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长效机制。
青海在行动
近日,青海全省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宣讲进美丽乡村、进社区、进旅游景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问题突出领域“六进”宣传活动。为了确保实效,此次活动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
明确宣传目的。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主题,通过“六进”活动,深入宣传食药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工作成效,普及食品、保健食品基本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意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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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宣传范围。此次“六进”活动,主要在全省1500个美丽乡村、474个社区、89个主要旅游景区、3576所学校、48个省级机关、10个中央驻青单位、8个市州级机关、46个县及其部门和“三品一械”相关问题突出领域开展,确保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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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宣传重点。通过播放微电影以及科普讲座的方式主要向老年消费者普及如何正确购买保健食品、如何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如何远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陷阱等知识。同时,在旅游旺季来临之际,在各旅游景区发布旅游食品安全消费预警,全力维护“大美青海”形象,在学校周边,开展远离垃圾食品、培养健康饮食行为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助推了整治工作的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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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省、市州、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六进”宣传活动任务分工。鼓励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推动重心下移,确保宣传形式和内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各级逐级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六进”活动进展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检查,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湖南在行动
近期,郴州市召开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介绍了全市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2017年以来共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45场次,开设宣传栏、宣传窗286个,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1360人次,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540人次。
工商部门采取“多发地段上门宣传,会议讲座典型宣传、借助媒体广泛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9000份,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让老年人远离非法“会议营销”;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2315,发展全社会力量监督,不给非法“会议营销”有可乘之机。
公安机关开展宣传活动2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民警进养老院等养老机构上门宣传30余次。
商务部门积极在市城区各大商场开展“护老行动”宣传活动,共向商场老年消费者发放防欺诈、防虚假宣传资料1600余份,要求商场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护老行动”公益广告累计达4000余条次。
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各有关部门共开展执法行动339次,出动执法人员3178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67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