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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卫技队伍实际,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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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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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2.年龄35岁以下(1983年8月3日后出生),其中,临床医生1、康复医生、麻醉医生职位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8年8月3日后出生),临床医生2职位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1973年8月3日后出生)。
3.所有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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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天广路12号)。
3.报名随带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报考职位未对执业资格提出要求的可以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临床医生、康复医生、麻醉医生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2:1,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如不足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数。因招聘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8月16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代领的,还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内容为各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结束后,在各招聘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各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并列分者再次加试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需加试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四)考核
(五)公示、聘用
上课日期:8月4日
上课时间:19:00-21:00
课程内容:护理、药学、中医学、临床
价格: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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